財金[2015]1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精神,財政部開發建設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綜合信息平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綜合信息平臺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綜合信息平臺是全國PPP項目信息的管理和發布平臺。各級財政部門可依托互聯網通過分級授權,在信息管理平臺上實現項目信息的填報、審核、查詢、統計和分析等功能;在信息發布平臺上發布PPP項目相關信息,分享PPP有關政策規定、動態信息和項目案例。綜合信息平臺按照項目庫、機構庫和資料庫實行分類管理,項目庫用于收集和管理全國各級PPP儲備項目、執行項目和示范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全生命周期各環節的關鍵信息;機構庫用于收集和管理咨詢服務機構與專家、社會資本、金融機構等參與方信息;資料庫用于收集和管理PPP相關政策法規、工作動態、指南手冊、培訓材料和經典案例等信息。
(二)開發建設綜合信息平臺旨在促進PPP市場科學、規范和可持續發展。通過綜合信息平臺,高效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社會數據資源和社會化的信息服務,可以降低行政監管成本和市場交易成本,提高經濟社會運行效率;政府可以充分獲取和運用信息,加強服務質量、成本和價格監管,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可以保障公眾知情權,加強社會監督,對PPP項目參與各方形成有效監督和約束,確保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認真做好綜合信息平臺運行各項工作
(三)統一授權分級錄入項目庫信息。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PPP項目操作流程,做好本地區PPP項目各階段信息填報、資料上傳與管理工作。原則上,經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評估、篩選的潛在PPP項目基本信息,均應錄入綜合信息平臺。中央部門擬作為實施機構的PPP項目,由財政部統一評審錄入項目信息。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滿足上報要求的,由省級財政部門提交,列為儲備項目;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通過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并經本級政府審核同意的,列為執行項目;通過中央或省級財政部門評審并列為中央或省級示范的項目,列為示范項目。在項目開發和實施過程中,有咨詢服務機構、社會資本方等采購需求的,可填寫項目招商信息,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上報。2016年1月15日前,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完成現有PPP項目信息的錄入、上報工作。
(四)統籌集中錄入機構庫和資料庫信息。PPP項目庫中各項目所包含的咨詢服務機構、社會資本、金融機構等信息,直接進入機構庫,財政部PPP中心與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需要補充錄入各類機構信息。財政部PPP中心負責資料庫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收集、錄入和管理PPP相關政策法規、工作動態、指南手冊、培訓材料、經典案例等信息。
(五)規范發布和使用綜合信息。財政部PPP中心按照財政部PPP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和信息披露相關要求,做好PPP項目庫、機構庫和資料庫信息發布工作。對于PPP項目基礎信息,以及PPP項目政府采購資格預審公告、采購文件、確認談判備忘錄、預中標或成交結果、項目合同文本、中標或成交結果等采購信息,綜合信息平臺與中國政府采購網實現信息共享。各省、市、縣級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實施機構、社會資本、咨詢服務機構、金融機構、專家、公眾等用戶,可通過互聯網在線訪問、查詢PPP相關信息。
三、構建激勵相容的工作保障機制
(六)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工作,廣泛動員和聯合相關部門做好本級PPP項目的篩選識別,信息收集、錄入和審核工作,加強統籌協調,積極創造條件,確保綜合信息平臺順利運行。省級財政部門要做好本級PPP項目信息錄入、上報工作,并負責所轄市縣項目信息的審核與上報工作。財政部PPP中心統籌負責項目庫、機構庫和資料庫的建設與管理,并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財政部信息網絡中心和地方各級財政信息技術部門負責技術保障。
(七)建立對口聯系人和季報制度。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對口聯系人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及時收集、匯總、錄入PPP項目信息。建立PPP項目信息季報制度,省級財政部門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財政部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金融司)報送上一季度PPP項目進展情況,并抄送財政部PPP中心。
(八)建立綜合信息平臺建設獎懲掛鉤機制。原則上,國家級和省級示范項目、各地PPP年度規劃和中期規劃項目均需從綜合信息平臺的項目庫中篩選和識別。未納入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項目目錄,原則上不得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支出責任。
為規范綜合信息平臺運行,財政部制定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信息平臺運行規程》(見附件),請嚴格執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對PPP項目信息嚴把入口關,確保項目信息真實、及時、規范;省級財政部門要嚴把審查關,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確保上報項目信息真實、合規;財政部PPP中心要嚴把統籌關,全面審查各項目信息,保證對外發布信息真實、有效。
財政部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精神,提升全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工作管理信息化水平,財政部建立PPP綜合信息發布平臺,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PPP綜合信息平臺用于收集、管理和發布國家PPP政策、工作動態、項目信息等內容,推動項目實施的公開透明、有序競爭,提高政府運用PPP大數據,增強政府服務和監管PPP工作的水平與效率。
第三條 中央、省、市、縣級財政部門參與PPP綜合信息平臺進行的系統運行、維護和管理,適用本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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