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 集成電路設計,線寬 28 納米及以下大規模數字集成電路制造,0.11 微米及 以下模擬、數模集成電路制造,MEMS 和化合物半導體集成電路制造及 BGA、PGA、 FPGA、CSP、MCM 等先進封裝與測試
246. 大中型電子計算機、萬萬億次高性能計算機、便攜式微型計算機、大型模 擬仿真系統、大型工業控制機及控制器制造
247. 計算機數字信號處理系統及板卡制造
248. 圖形圖像識別和處理系統制造
249. 大容量光、磁盤驅動器及其部件開發與制造
250. 高速、容量 100TB 及以上存儲系統及智能化存儲設備制造
251. 計算機輔助設計(三維 CAD)、電子設計自動化(EDA)、輔助測試(CAT)、 輔助制造(CAM)、輔助工程(CAE)系統及其他計算機應用系統制造
252. 軟件產品開發、生產
253. 電子專用材料開發與制造(光纖預制棒開發與制造除外)
254. 電子專用設備、測試儀器、工模具制造
255. 新型電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傳感器、頻率控制與選擇元件、混合集成電路、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新型機電元件、高分子固體 電容器、超級電容器、無源集成元件、高密度互連積層板、多層撓性板、剛撓印刷 電路板及封裝載板
256. 觸控系統(觸控屏幕、觸控組件等)制造
257. 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設備研發與制造
258. 發光效率 140lm/W 以上高亮度發光二極管、發光效率 140lm/W 以上發光二 極管外延片(藍光)、發光效率 140lm/W 以上且功率 200mW 以上白色發光管制造
259. 高密度數字光盤機用關鍵件開發與生產
260. 可錄類光盤生產
261. 3D 打印設備關鍵零部件研發與制造
262. 衛星通信系統設備制造
263. 光通信測量儀表、速率 40Gbps 及以上光收發器制造
264. 超寬帶(UWB)通信設備制造
265. 無線局域網(含支持 WAPI)、廣域網設備制造
266. 100Gbps 及以上速率時分復用設備(TDM)、密集波分復用設備(DWDM)、 寬帶無源網絡設備(包括 EPON、GPON、WDM-PON 等)、下一代 DSL 芯片及設 備、光交叉連接設備(OXC)、自動光交換網絡設備(ASON)、40Gbps 以上 SDH 光纖通信傳輸設備制造
267. 基于 IPv6 的下一代互聯網系統設備、終端設備、檢測設備、軟件、芯片開 發與制造
268. 第四代及后續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核心網設備以及網絡檢測設備開 發與制造
269. 整機處理能力大于 6.4Tbps(雙向)的高端路由器、交換容量大于 40Tbps
的交換機開發與制造
270. 空中交通管制系統設備制造
271. 基于聲、光、電、觸控等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中醫藥電子輔助教學設備,虛 擬病理、生理模型人設備的開發與制造
(二十三)儀器儀表制造業
272. 工業過程自動控制系統與裝置制造:現場總線控制系統,大型可編程控制器(PLC),兩相流量計,固體流量計,新型傳感器及現場測量儀表
273. 大型精密儀器、高分辨率顯微鏡(分辨率小于 200nm)開發與制造
274. 高精度數字電壓表、電流表制造(顯示量程七位半以上)
275. 無功功率自動補償裝置制造
276. 安全生產新儀器設備制造
277. VXI 總線式自動測試系統(符合 IEEE1155 國際規范)制造
278. 煤礦井下監測及災害預報系統、煤炭安全檢測綜合管理系統開發與制造
279. 工程測量和地球物理觀測設備制造
280. 環境監測儀器制造
281. 水文數據采集、處理與傳輸和防洪預警儀器及設備制造
282. 海洋勘探監測儀器和設備制造
(二十四)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283. 煤炭洗選及粉煤灰(包括脫硫石膏)、煤矸石等綜合利用
284. 全生物降解材料的生產
285. 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汽車、機電設備、橡膠、金屬、電池回收處理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286. 單機 60 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機組電站的建設、經營
287. 采用背壓型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30 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電站 的建設、經營
288. 缺水地區單機 60 萬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機組電站的建設、經營
289. 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等潔凈煤發電項目的建設、經營
290. 單機 30 萬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鍋爐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發電 項目的建設、經營
291. 發電為主水電站的建設、經營
292. 核電站的建設、經營
293. 新能源電站(包括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生 物質能等)建設、經營
294. 電網的建設、經營
295. 海水利用(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
296. 供水廠建設、經營
297. 再生水廠建設、經營
298. 污水處理廠建設、經營
299. 機動車充電站、電池更換站建設、經營
300. 加氫站建設、經營
五、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301. 鐵路干線路網的建設、經營
302. 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型開發鐵路和支線鐵路及其橋梁、隧道、 輪渡和站場設施的建設、經營
303. 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基礎設施綜合維修
304. 公路、獨立橋梁和隧道的建設、經營
305. 公路貨物運輸公司
306. 港口公用碼頭設施的建設、經營
307. 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
308. 公共航空運輸公司
309. 農、林、漁業通用航空公司
310. 國際海上運輸公司
311. 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業務
312. 輸油(氣)管道、油(氣)庫的建設、經營
313. 煤炭管道運輸設施的建設、經營
314. 自動化高架立體倉儲設施,包裝、加工、配送業務相關的倉儲一體化設施 建設、經營
六、批發和零售業
315. 一般商品的共同配送、鮮活農產品和特殊藥品低溫配送等物流及相關技術 服務
316. 農村連鎖配送
317. 托盤及集裝單元共用系統建設、經營
七、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18. 國際經濟、科技、環保、物流信息咨詢服務
319. 以承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系統應用管理和維護、信息技術支持管理、銀行 后臺服務、財務結算、軟件開發、離岸呼叫中心、數據處理等信息技術和業務流程 外包服務
320. 創業投資企業
321. 知識產權服務
322. 家庭服務業
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323. 生物工程與生物醫學工程技術、生物質能源開發技術
324. 同位素、輻射及激光技術
325. 海洋開發及海洋能開發技術、海洋化學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相關產品開發 和精深加工技術、海洋醫藥與生化制品開發技術
326. 海洋監測技術(海洋浪潮、氣象、環境監測)、海底探測與大洋資源勘查 評價技術
327. 綜合利用海水淡化后的濃海水制鹽、提取鉀、溴、鎂、鋰及其深加工等海 水化學資源高附加值利用技術
328. 海上石油污染清理與生態修復技術及相關產品開發,海水富營養化防治技 術,海洋生物爆發性生長災害防治技術,海岸帶生態環境修復技術
329. 節能環保技術開發與服務
330. 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技術、企業生產排放物的再利用技術開發及其應用
331. 環境污染治理及監測技術
332. 化纖生產及印染加工的節能降耗、三廢治理新技術
333. 防沙漠化及沙漠治理技術
334. 草畜平衡綜合管理技術
335. 民用衛星應用技術
336. 研究開發中心
337. 高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企業孵化中心
338. 物聯網技術開發與應用
339. 工業設計、建筑設計、服裝設計等創意產業
九、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340. 城市封閉型道路的建設、經營
341. 城市地鐵、輕軌等軌道交通的建設、經營
342. 垃圾處理廠,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廠(焚燒廠、填埋場)及環境污染治理設 施的建設、經營
343. 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經營
十、教育
344. 非學制類職業培訓機構
十一、衛生和社會工作
345. 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服務機構
346. 養老機構 十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347. 演出場所經營
348. 體育場館經營、健身、競賽表演及體育培訓和中介服務
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說 明
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統一列出股權要求、 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資準入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以及不屬于 準入范疇的限制性措施,不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 單)。
二、境外投資者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 成員,從事經營活動。
三、境外投資者不得從事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中的禁止類項目;從事限制類有外資比例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四、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購與其有關 聯關系的境內公司,涉及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按現行規定辦理。
五、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與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 清單)重合的條目,享受鼓勵類政策,同時須遵循相關準入規定。
六、《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和服務貿易 協議、《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和服務貿易協 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其后續協議、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自由貿 易區協議和投資協定、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我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境外服務提供者在中國境內提供新聞、文化服務(包括與互聯網相關的新 聞、文化服務),須履行相關審批和安全評估、高管要求的,按照現行相關規定執 行。
第一部分 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1. 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中方控股)
2. 石油、天然氣(含煤層氣,油頁巖、油砂、頁巖氣等除外)的勘探、開發(限 于合資、合作)
3. 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采(中方控股)
4. 石墨勘查、開采
5. 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
6. 稀土冶煉、分離(限于合資、合作),鎢冶煉
7. 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 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 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以及建立生產純電動汽車整車產品的合資 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8. 船舶(含分段)的設計、制造與修理(中方控股)
9. 干線、支線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3 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制造,地面、 水面效應航行器制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制造(中方控股)
10. 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限于合資、合作)
11.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
12. 核電站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13. 電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14. 城市人口 50 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 股)
15. 鐵路干線路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16. 鐵路旅客運輸公司(中方控股)
17. 國內水上運輸公司(中方控股),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限于合資、合作)
18. 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中方相對控股)
19. 公共航空運輸公司(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法定代表人須具有中國國籍)
20. 通用航空公司(法定代表人須具有中國國籍,其中農、林、漁業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資,其他通用航空公司限于中方控股)
21. 電信公司:限于 WTO 承諾開放的業務,增值電信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 50%, 電子商務除外),基礎電信業務(中方控股)
22. 稻谷、小麥、玉米收購、批發
23. 船舶代理(中方控股)
24. 加油站(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 30 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 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設、經營
25. 銀行(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 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 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被其 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投資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 25%;投資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境外金融機構必須是銀行類金融機構;設立外國銀 行分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境外投資者、唯一或控股股東必須為境外 商業銀行,非控股股東可以為境外金融機構)
26. 保險公司(壽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 50%)
27. 證券公司(設立時限于從事人民幣普通股、外資股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與保薦,外資股的經紀,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經紀和自營;設立滿 2年后符 合條件的公司可申請擴大業務范圍;中方控股)、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中方控 股)
28. 期貨公司(中方控股)
29. 市場調查(限于合資、合作,其中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要求中方控股)
30. 測繪公司(中方控股)
31. 學前、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機構(限于中外合作辦學、中方主導?)
32. 醫療機構(限于合資、合作)
33. 廣播電視節目、電影的制作業務(限于合作)
34. 電影院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35. 演出經紀機構(中方控股)中方主導是指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 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于 1/2。
第二部分 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1. 我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的研發、養殖、種植以及相關繁殖材料的生 產(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的優良基因)
2. 農作物、種畜禽、水產苗種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苗)生產
3. 我國管轄海域及內陸水域水產品捕撈
4. 鎢、鉬、錫、銻、螢石勘查、開采
5. 稀土勘查、開采、選礦
6. 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
7. 中藥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
8. 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核燃料生產
9. 武器彈藥制造
10.宣紙、墨錠生產
11.空中交通管制
12.郵政公司、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13.煙葉、卷煙、復烤煙葉及其他煙草制品的批發、零售
14.社會調查
15.中國法律事務咨詢(提供有關中國法律環境影響的信息除外)
16.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
17.大地測量、海洋測繪、測繪航空攝影、地面移動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地形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政區地圖、全國性教學地圖、 地方性教學地圖和真三維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編制,區域性的地質填圖、礦產 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遙感地質等調查
18.國家保護的原產于我國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
19.義務教育機構
20.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通訊社)
21.圖書、報紙、期刊的編輯、出版業務
22.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制作業務
23.各級廣播電臺(站)、電視臺(站)、廣播電視頻道(率)、廣播電視傳輸 覆蓋網(發射臺、轉播臺、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 測臺、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 收設施安裝服務
24.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含引進業務)公司
25.電影制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
26.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互聯網上網服務 營業場所、互聯網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
27.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商店
28.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備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 年修訂)》所稱的“以上”、“以下”, 不包括本數;所稱的“及以上”、“及以下”,包括本數。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