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3]64號
現公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23年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23年修訂)
2、《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23年修訂)》修訂說明
中國證監會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 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23 年修訂)》修訂說明
為進一步規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報告的編制及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結合監管實踐,研究修訂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以下簡稱《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現將有關修訂情況說明如下:
一、修訂背景
隨著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化,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正式實施,對公司財務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現行《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對規范公司財務報告的編制及信息披露行為起到重要作用,但部分規定實際應用中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部分規定執行中判斷空間較大、披露模板化問題較為突出、與其他監管規則的協調銜接有待加強等,為提高財務報告編制質量,有必要對《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進行修訂。
二、主要修訂內容
一是在總則中明確重要性判斷原則。對于披露事項涉及重要性標準判斷的,公司應披露重要性標準確定方法和選擇依據。
二是減少冗余信息披露。簡化公司基本情況等披露要求,對于其他規則已明確要披露的信息不再要求重復披露,提升財務報告可讀性。
三是壓縮模版化披露空間。對于收入、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各行業、公司間差異較大、個性化較強的會計政策,要求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充分披露相關確認原則、計量方法及依據,不得照搬照抄《企業會計準則》。
四是細化重要報表項目附注披露要求。主要包括:強化應收款項、存貨、投資性房地產、長期股權投資相關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披露重要資產的減值情況、減值過程中使用的關鍵參數及確定依據等;要求公司充分披露收入分解信息,以及識別的履約義務、交易價格分攤等重要信息;優化現金流量表披露要求,要求公司披露不涉及當期現金收支、但影響財務狀況的重大活動等;完善政府補助、股份支付、套期業務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充分反映公司經營情況。
五是增設專節明確研發支出附注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全面披露研發支出的歸集范圍、金額增減變動、資本化費用化判斷標準及依據、減值測試情況等重要信息,引導市場各方恰當評價公司科技創新能力。
此外,為保持監管規則協調一致,本次修訂結合近年《企業會計準則》和資本市場監管規則的調整,對企業合并、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政府補助等披露要求予以完善。
三、公開征求意見的情況
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我會共收到相關意見71 條,部分意見為規則適用和執行安排方面的意見,已吸收采納其中部分意見,并對相應條款進行修改完善;針對文字表述的意見全部采納吸收。此外,部分意見建議進一步增加披露要求,相關建議在《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中已有原則性規定,不宜在規則條款中過度細化,后續將以發布案例等形式提供實踐指引;還有部分意見對規則定位及內容的理解不完全準確,無需修改具體條款,后續將在執行過程中加強培訓指導。
特此說明。
證監會修訂發布兩項財務信息披露規則
日期:2023-12-22 來源:證監會
為完善資本市場財務信息披露規則,進一步規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修訂發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以下簡稱《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以下簡稱《1號解釋性公告》),優化調整兩項規則部分規定條款。
《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明確重要性判斷原則,要求公司披露重要性標準確定方法和選擇依據。二是減少冗余信息披露,避免重復披露,提升財務報告可讀性。三是壓縮模版化披露空間,要求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充分披露重要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不得照搬照抄《企業會計準則》。四是細化重要報表項目附注披露要求,便于投資者充分了解公司情況。五是增設專節明確研發支出附注信息披露要求,引導市場各方恰當評價公司科技創新能力。此外,本次修訂結合近年《企業會計準則》和資本市場監管規則的調整,對收入、企業合并等披露要求予以完善,保持監管規則協調一致。
《1號解釋性公告》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新增三項非經常性損益判斷原則,為公司恰當披露非經常性損益信息提供指引。二是明確實際執行中存在分歧的問題,減少實務執行爭議。三是完善政府補助、金融資產、股份支付等相關非經常性損益列舉項目,提升規則與當前資本市場環境之間的契合性。四是結合近年《企業會計準則》和監管規則修訂情況完善相關表述,在股份支付、顯失公允的交易收益等列舉項目上,與發行上市、退市環節有關要求保持一致。
《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與《1號解釋性公告》的修訂,將有助于提升資本市場財務信息披露規則執行效果,進一步提高財務報告的可讀性與決策有用性。前期,證監會已就規則修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各方總體表示認可支持。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夯實制度基礎,督促各類相關經營主體有效執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不斷提升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助力資本市場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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