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2]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更新時間:2007-01-04 06:16:04 點擊率: 518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
國稅發[1994]38號
1994-02-25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各分局:
近來,不少地區詢問稅制改革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是否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問題。鑒于除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有關法律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征收的稅種外,其他稅種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適用問題,國務院將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的精神,在近期內作出規定,因此,總局意見: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是否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應按照國務院將要下發的通知執行,在國務院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不征收。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