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二屆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更新時間:2008-06-12 09:43:13 點擊率: 3985
國稅函[2008]5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為激發廣大職工學習和創新技術的積極性,全國總工會與科學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開展了第二屆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評選活動,共評選出33項獲獎成果,其中一等獎2項,各獎勵20萬元;二等獎8項,各獎勵10萬元;三等獎23項,各獎勵3萬元?,F對第二屆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關于國務院部委頒發的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獎金免稅的規定,為鼓勵全國廣大職工積極參加群眾性技術攻關、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等活動,推動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對第二屆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所得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