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fā)〔2022〕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決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guī)定,國務院決定,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項,參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
2022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相關政策解讀:財政部稅政司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就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國發(fā)〔202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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