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發出口退稅率文庫20090301B版的通知
——更新時間:2009-04-01 02:35:19 點擊率: 3732
國稅函[2009]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9〕1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屬、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二甲醚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2號)的規定和各地反映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編制了20090301B版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其他無環醚、部分圖書、含金產品和干制蔬菜的商品編碼進行擴展,如:將商品編碼2909190090“其他無環醚及其鹵化等衍生物,征17%退13%”擴展為29091900901“按13%征稅的其他無環醚及其鹵化等衍生物,征13%退13%”和29091900902“按17%征稅的其他無環醚及其鹵化等衍生物,征17%退13%”。此次共調整25條海關10位商品編碼,具體見附件。
二、將0712909090“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錦蔬菜,征13%退5%”擴展調整為07129090901“按13%征稅的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錦蔬菜,征13%退5%”和07129090902“按17%征稅的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錦蔬菜,征17%退13%”。
三、設置商品編碼4412390090“其他薄板制膠合板”的消費稅退稅率。
四、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放置在國家稅務總局FTP通訊服務器(100.16.125.25)“程序發布”目錄下,請各地及時下載,并由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的系統管理員在出口退稅審核系統進行退稅率文庫升級。各地應及時將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發放給出口企業。
五、本通知第二條自2009年6月1日起執行。對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各地要及時報告國家稅務總局。未經允許,嚴禁擅自改變出口貨物退稅率。
附件:擴展商品編碼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