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為做好2015年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工作,進一步推動事務所做強做大,做專做精,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辦法(2015年修訂)》(中稅協發[2015]18號)及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要高度重視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科學計劃,周密部署,確保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等級認定相關手續
1.新申請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不再提供“上年度會費繳納憑證復印件”和“上年度年檢合格證明復印件”,由地方稅協在申請表上簽署相關意見。
2.新申請4A級、5A級的事務所的認定材料經地方稅協初審蓋章后報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由中稅協對總部和經營業績達到授牌標準的分支機構進行實地審核;對經營業績未達到授牌標準的分支機構由中稅協或委托地方稅協進行案頭審核。
3.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不需要重新申請、報送等級認定材料,首次符合授牌條件的分支機構需申請、報送等級認定材料,并對其進行實地審核。
4.中稅協和地方稅協將對上年度收入下滑幅度大、執業質量存在問題需整改的4A級、5A級事務所作為重點進行實地檢查。
三、加大審查審核力度
對新申請等級的事務所,嚴格按照認定標準審核。對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按年進行案頭復核,達不到標準的,取消或降低等級;對指標異常的事務所可進行實地審核。實地審核中,重點檢查執業質量。
四、等級事務所公告
認定工作結束后,中稅協對4A級、5A級的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公告;地方稅協對A級、2A級、3A級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公告。
五、時間要求
1.新申請4A級、5A級稅務師事務所的認定材料經地方稅協初審后,務必于6月30日前報中稅協(會員管理部)。
2.復核合格的A級、2A級、3A級稅務師事務所名單應在6月30日前報中稅協,新認定的A級、2A級、3A級稅務師事務所名單(注明團體會員號)最遲于8月31日前報中稅協(會員管理部)。
3.地方稅協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工作總結于9月30日前上報中稅協(會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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