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的決定,通過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大力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和積極做好出口退(免)稅服務等各項工作,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2018年第48號公告,提出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
那么外貿企業在無紙化退稅申報中經常碰見問題有哪些呢?讓小編來向你解答吧~
企業A:公告明確提出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那什么是無紙化退稅申報?
回復意見:無紙化退稅申報是指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在進行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以及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相關證明時,不再需要報送紙質申報表和紙質憑證,只提供通過數字簽名證書簽名后的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原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的紙質憑證留存企業備查。
企業B:這么方便的嗎,那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有哪些呢?
回復意見:廈門市無紙化退稅申報的實行范圍為全市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類別為一類、二類、三類的出口企業。但不包含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出口視同出口貨物和對外提供勞務等無海關電子信息的企業,即企業涉及如國際運輸、航空食品銷售、航線維護、航次維修等沒有海關電子信息的業務,不納入無紙化管理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如無紙化企業的出口企業管理類別被評定或調整為四類出口企業的,將取消其無紙化資格。
企業C:如果企業因個人原因,不愿實施無紙化申報可以嗎?
回復意見:可以的哦,無紙化申報遵循“企業自愿”的原則,對雖符合條件但不愿意參與無紙化的企業,仍按現行同時報送紙質申報資料和電子申報數據的方式管理。
企業D:無紙化企業在申報退稅時該如何進行操作呢?
回復意見:實行無紙化管理的出口企業在出口退(免)稅申報時,有稅控數字證書或者主管稅務機關發行的稅務數字證書,并能夠按規定報送經數字證書簽名后的出口退(免)稅全部申報資料的電子數據的,免予提供紙質資料。
需領取主管稅務機關發行的稅務數字證書的出口企業,可以在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網站“表證單書”欄目下載“納稅人數字證書業務申請表”,填寫一式兩份并加蓋企業印章送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實行無紙化管理的出口企業首次進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時,須登錄“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在“功能配置”目錄點擊“啟用數字簽名”。
企業E:無紙化申報無需提供紙質憑證,那么企業在日常管理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嗎?
回復意見:無紙化企業應當將原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的紙質資料和留存企業內部的有關備案單證按規定裝訂成冊留存備查。
主管稅務機關在日常管理中,將結合實地核查、退稅評估、審核疑點排查等形式,對無紙化企業的退(免)稅申報資料以及備案單證裝訂、保管等情況進行檢查。
發現無紙化企業未按照規定將退(免)稅申報紙質資料以及備案單證留存備查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外,企業還將被取消其無紙化資格。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推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是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8號)
廈門稅務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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