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要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申請減免?
——更新時間:2011-11-15 02:19:16 點擊率: 3790
根據《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減免政策的通知》(粵地稅發〔2009〕19號)規定:符合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可酌情給予減稅或免稅的優惠:(一)納稅人因停產、停業、歇業、辦理注銷等原因而導致房產、土地閑置,造成納稅確有困難的;(二)受市場因素影響,納稅人難以維系正常生產經營,出現較大虧損的,或支付給職工的平均工資不高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且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三)納稅人因政策性虧損,造成納稅困難的;(四)因不可抗力,如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意外社會現象,導致納稅人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造成納稅困難的;(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或屬于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產業的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六)其他經省地方稅務局批準的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