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營業稅優惠
——更新時間:2014-09-11 11:04:16 點擊率: 3066
一、標題:
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營業稅優惠
二、業務概述:
ywgs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可享受三年免征營業稅優惠。
三、政策依據:
zcyj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軍隊轉業干部 城鎮退役士兵 隨軍家屬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財稅〔2005〕18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 試行=""> 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
四、辦理部門:
blbm 主管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blsx暫時沒有內容!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 有審批權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減免稅申請,應按以下規定時限及時完成審批工作,作出審批決定: 縣、區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減免稅,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地市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省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必須在6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納稅人。 稅務機關作出的減免稅審批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納稅人送達減免稅審批書面決定。
七、辦理地點:
bldd 主管稅務機關
八、應提供資料:
tgzl 納稅人申請報批類減免稅的,應當在政策規定的減免稅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送以下資料: (一)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二)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 (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九、辦事程序:
bscx暫時沒有內容!
十、告知文書:
gzws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停止其減免稅。
十一、其他說明:
個體經營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注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城鎮退役士兵按照新辦的服務型企業的規定享受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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