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告2016年第5號
經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我省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根據《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為做好我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經廣東省國稅局公告征集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代理機構,廣東省國稅局會同廣東省財政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選定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為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代理機構。
二、經廣東省國稅局公告征集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廣州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正佳商店等21戶企業經廣東省國稅局備案成為廣東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退稅商店(退稅商店名單詳見附件)。今后,廣東省國稅局將定期更新退稅商店名單,并在廣東省國稅局網站發布。
特此通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6月27日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