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2020〕29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精神,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現就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征收“過頭稅費”有關要求進一步強調如下:
一、堅決防止違規征稅收費
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堅持依法規范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堅決壓實主體責任,嚴禁征收“過頭稅費”、違規攬稅收費以及以清繳補繳為名增加市場主體不合理負擔。堅決不搞大規模集中清欠、大面積行業檢查,堅決禁止采取空轉、轉引稅款等手段虛增收入。建立健全稅費收入質量監控和分析機制,利用大數據完善分區縣、分稅種、分時段的收入實時監控體系,對收入畸高畸低等異常情況,及時分析排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并建立典型案例通報制度,強化以案示警的作用。要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匯報,進一步爭取對依法依規組織稅費收入的支持,避免采取不當的組織收入措施。上級稅務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稅務部門組織收入工作的監督指導,想方設法幫助其化解征收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壓力。
二、不斷改進稅收風險管理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稅收風險管理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基于大數據的“雙隨機、一公開”“信用+風險”監管方式,切實增強稅收風險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既有效防范和打擊偷騙稅行為,又盡最大可能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統籌發揮好稅收風險管理服務自主遵從和規范稅收秩序的功能,以服務為導向,強化事前精準提示提醒,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重視和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對推送風險的自訴權益,促進其及時補正、精準糾錯,避免違法違規風險;以規范為目的,強化事中精準控制、事后精準應對,嚴厲精準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稅違法行為,防止稅收流失,維護國家稅收安全。
三、積極支持新業態健康發展
主動適應新經濟不斷發展的新要求,持續完善支持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大力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繼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不得專門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組織開展全面風險應對和稅務檢查。積極運用稅收大數據,深入分析線上經濟發展情況,完善精準化、精細化稅收服務和管理措施,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支持新興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四、不折不扣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進一步落實落細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系列稅費優惠政策,不斷鞏固和拓展政策實施成效。結合疫情防控,動態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及時通過“云課堂”、線上答疑等方式,回應稅收熱點問題,深入開展針對性政策解讀和輔導,助力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適時開展減稅降費督查,狠抓發現問題整改,強化跟蹤問效,暢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紅利直達困難企業、直達市場主體。
五、持續優化辦稅繳費服務
大力鞏固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進一步擴大網上辦稅繳費事項范圍,確保主要辦稅繳費事項均能網上辦理。簡化優化稅費申報手續,加快推進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主附稅合并申報和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繼續深化與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搭建“稅銀互動”信息共享平臺,擴大受益范圍,增進線上辦理便利,更好滿足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需求,助力緩解市場主體融資難題。
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能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不能用泛泛的方法解決個性化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好稅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準確把握稅務執法的時度效,提高工作的精準性和精細度,防止粗放式管理和執法。要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等渠道和實地走訪、第三方調查等方式,深入開展向納稅人、繳費人問需活動,積極幫助紓困解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促進稅收工作質效新提升。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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