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財稅[2010]57號: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近兩年首次調整為零
——更新時間:2010-06-30 08:49:40 點擊率: 3751
今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文件規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鋼材;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銀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農藥、醫藥、化工產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膠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6類行業406種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本次取消出口商品退稅率涉及的比較多、范圍廣,與2008年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多次上調出口退稅率形成了一上一下的對比,這也是在出口退稅率近兩年內一直上調的前提下,所發生的首次取消出口退稅率的調整。
那么,在當前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余波尚存,國家一直出臺優撫政策鼓勵企業對外擴大出口,加速國內經濟平衡穩定發展的同時,為什么又要取消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稅率呢?通過分析不難看出取消退稅率的406種出口商品中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本次取消出口退稅率與以往不同
本次取消出口退稅率的多為高污染、高耗能和資源類商品。雖然與前次取消出口退稅率之間只事隔3年,但所處的時代背景是有區別的。前次大范圍的取消出口商品退稅率是在2007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7]90)規定,自7月1日起取消瀕危動物、植物及其制品等10類商品出口退稅率。在當時由于外貿順差增長過快,貿易摩擦不斷加劇,國家通過政策調整來解決當時日益突出的對外貿易矛盾。而本次取消406種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是為了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抑制產能過剩政策的實施,加大了節能減排任務完成的力度。
二、取消商品出口退稅率突出了重點行業
本次取消出口退稅率主要集中在6類行業,主要包括:酒類行業、化學行業、煙火類行業、塑料與橡膠行業、玻璃制品行業,金屬與鋼鐵工業,其中受影響最大的應當是金屬與鋼鐵工業。主要原因是鋼鐵工業是節能減排主抓的最大行業,通過調整出口退稅政策來控制鋼鐵的大量出口,以加強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
三、剛上調出口退稅率的商品也在取消之列
在取消406種出口退稅率的商品當中,有部分商品是應對世界金融危機在2008-2009年剛剛上調過的。例如,商品代碼為29181990412,商品名稱為“按17%征稅的丙酯殺螨醇”的,2006年1月1日退稅率調整為13%,在2007年7月1日下調至5%, 2008年12月1日又上調至9%,而在今年的調整中又被取消了出口退稅率。像上述情況在本次出口退稅率調整中涉及的商品不僅僅為此一例。
對于涉及出口商品退稅率取消的企業,應當及時調整經營策略,規避稅收風險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做好出口退稅率取消后商品的成本核算問題,通過適當提高商品報價、降低國內原料采購進價辦法來彌補將來可能發生的部分損失。其次把握國際市場動態,開拓新市場,調整產品結構,促進出口外銷向國內銷售的轉型,適當調整內外銷的比例,加快落后生產能力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