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協[2015]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辦法》規定,2016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繼續開展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綜合評價工作。現就做好2016年事務所綜合評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事務所開展信息填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注協)組織本地區事務所(含分所,下同)參與綜合評價工作,指導事務所按本通知要求規范、及時填報相關指標信息。
事務所仍沿用2014年、2015年的方式進行填報,即通過接收電子郵件或1月11日后在中注協網站下載,獲取綜合評價表(Excel格式),并根據以下要求填列有關信息:
1.使用Excel2007及以上版本,下載并打印綜合評價電子表格。
2.填報前,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3.為便于指標信息匯總,請勿自行修改設定的數據格式,并確保表中填寫的事務所代碼與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的完全一致。
4.為減少事務所填報負擔,并保證數據的一致性,對評價表部分指標數據信息,將從“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提取。相關信息以2015年12月31日為時間基準。
5.設立分所的事務所,各指標信息填報范圍均為包括總、分所在內的合并信息。
6.各指標的填報信息,應當有證明其真實性的檔案資料或者工作底稿。
二、審核和匯總事務所填報信息
事務所完成綜合評價表的填寫后,將電子表及加蓋事務所公章的紙質表送給所在地方注協。事務所須按本所實際情況認真填報,并對填報內容負責。
地方注協應對本地區事務所上報的綜合評價表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事務所名稱和事務所代碼的填列是否與“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一致,是否存在漏填指標,是否按照規定格式填報,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內容和樣式等,同時對事務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最后將本地區事務所綜合評價電子表格,集中報送中注協。
為方便地方注協審核事務所相關信息,2016年1月初,中注協將向各地方注協分別發送所轄事務所名單(包括事務所名稱、代碼、合伙人注師人數、非合伙人注師人數),請各地方注協核對名單中相關內容。如有不符,地方注協應通知事務所加以核實調整,或提供其合理性的證明,審核無誤后形成書面材料,簽字蓋章后,與本地區綜合評價表一并提交中注協。
地方注協應認真審核事務所上報的綜合評價表內容,并對上報中注協的綜合評價表負責。除以下原因外,上報后不得再修改綜合評價表填報內容或再次申報:
1.由于格式問題無法正常讀取綜合評價表數據,被中注協退回的。
2.由于填報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被中注協退回或責令更正的。
3.中注協認定的其他原因。
中注協收到地方注協提交的事務所綜合評價表后,將“行業管理信息系統”生成的數據指標“回填”到各所表內。同時,對填報的指標信息進行復核。復核過程中,如果發現填列信息明顯異常,將責令事務所限期重新核實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相關指標在賦分測算時采取歸零處理。其中,可能進入前百家的事務所,如存在填報信息異常、被投訴舉報等情形,將視嚴重程度,組織現場核查。一經核實確認屬于虛報、編造的情形,將取消排名資格。
另外,為了便于綜合評價工作開展期間的相關信息及時溝通,中注協將沿用綜合評價工作qq群組(群組號:346523782)和微信群組(該群為注協工作討論群,只限各地方注協負責綜合評價工作的同志加入)。各地方注協負責綜合評價相關工作的同志必須加入以上兩個群組,并保證工作日期間(上午9:00-下午5:00)能收到相關信息。
三、完成指標測算,公布、反饋評價結果
中注協匯總各地方注協上報表格信息后,以基于對各事務所評價計分結果,編制發布2016年綜合評價全國前百家事務所信息,并將事務所綜合評價信息及評價結果,反饋給地方注協。
四、時間安排
各事務所于2016年3月15日前,填寫完成綜合評價表,并上報所在地方注協。
地方注協完成審核本地區事務所綜合評價表,4月1日前匯總報送中注協。
各事務所要重視綜合評價信息填報工作,保證信息真實、報送及時。要明確一位合伙人全程指導這項工作,選任對事務所工作有全面了解、具備勝任能力、有責任精神的工作人員承擔填報工作。中注協將對填報工作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的事務所和崗位責任人在行業通報。
五、聯系方式
中注協聯系人:注冊部周京;聯系電話:(010)88250136;傳真:(010)88250033;電子郵箱:zhoujing@cicpa.org.cn。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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