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財法[2017]12號
各區財政局,光明、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國稅各分局、地稅各區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和《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相關問題的通知》(深財法[2014]17號)等文件,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對我市有關單位提交的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申請資料進行了聯合會審。
經審核,歸屬于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征管的深圳市潮汕文化研究會等81家非營利組織和歸屬于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征管的深圳市仁善康復福利院等223家非營利組織被認定為具有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以上304家非營利組織根據認定年度享受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取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備案手續。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深圳市第八批具有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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