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令第4號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以發布,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3月1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
商務部部長:鐘山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下載: 外商投資企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
主動擴大對外開放 實現更廣互利共贏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答記者問
2017年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為了解《目錄》修訂情況,針對各界關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咨詢問題:請介紹一下《目錄》修訂的背景。
回復意見:開放發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新發展理念的重要內容。利用外資是開放發展的重要途徑,有利于引入資金、技術、管理、人才和商業模式,促進經濟增長、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對外貿易和改革創新。我國作為配套齊全的制造業基地和快速增長的消費市場,也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了發展機遇。做好利用外資工作對于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世界經濟格局發生深刻變化,全球跨國投資呈現新特點,我國利用外資面臨新形勢。著眼于國內外形勢變化,《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改善投資環境,擴大服務業市場準入,進一步開放制造業,推進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今年1月,國務院出臺《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要求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相關政策法規,放寬服務業、制造業、采礦業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以負面清單模式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工作。
《目錄》是我國引導外商投資的重要產業政策。自1995年首次頒布以來,根據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需要,適時進行修訂。本次是《目錄》第7次修訂。本次《目錄》修訂過程中,依照慣例上網公開征求了各界意見。2017年版《目錄》吸收了部分企業和商會提出的建設性意見,充分體現了我國制定外資政策的透明度。
咨詢問題:《目錄》修訂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回復意見:本次《目錄》修訂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推進重點領域開放。堅持開放發展,積極主動擴大開放,進一步放寬服務業、制造業、采礦業外資準入。在進一步總結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對外開放措施。
二是突出負面清單特點。適應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要求,調整優化《目錄》結構,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不再列示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原則上不得對外資準入實行限制性措施。
三是保持鼓勵政策穩定。繼續鼓勵外商投資符合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方向的領域,支持外資廣泛參與“中國制造2025”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引資引技引智相結合,更好發揮外商投資企業對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咨詢問題:2017年版《目錄》與之前版本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
回復意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領域
從條目看,2017年版《目錄》進一步減少了限制性措施。在2015年版《目錄》減少約一半限制性措施基礎上,本次修訂再次推進大幅放寬外資準入。2017年版《目錄》限制性措施共63條(包括限制類條目35條、禁止類條目28條),比2015年版的93條限制性措施(包括鼓勵類有股比要求條目19條、限制類條目38條、禁止類條目36條)減少了30條。與此同時,鼓勵類條目數量基本不變,繼續鼓勵外資投向先進制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
從行業看,2017年版《目錄》進一步提高了服務業、制造業、采礦業等領域開放水平。服務業重點取消了公路旅客運輸、外輪理貨、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會計審計、農產品批發市場等領域準入限制,制造業重點取消了軌道交通設備、汽車電子、新能源汽車電池、摩托車、食用油脂、燃料乙醇等領域準入限制,放寬了純電動汽車等領域準入限制,采礦業重點取消了非常規油氣、貴金屬、鋰礦等領域準入限制。同時,鼓勵類增加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設備、3D打印設備關鍵零部件、城市停車設施等符合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方向的項目。
(二)提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本次《目錄》修訂另一個主要變化就是對結構進行了調整,明確提出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6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四部法律修正案提出,舉辦外商投資企業不涉及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適用備案管理。經國務院批準,同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公告,提出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范圍按2015年版《目錄》限制類、禁止類以及鼓勵類中有股比要求的規定執行。按照負面清單模式改革要求,2017年版《目錄》更進一步,將部分原鼓勵類有股比要求的條目,以及限制類、禁止類整合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作為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據。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原則上不得實行對外資準入的限制性措施,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實行備案管理。
按照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模式特點,2017年版《目錄》刪除了2015年版《目錄》中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原限制類和禁止類中的11個條目按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如大型主題公園建設等內外資均須履行項目核準程序,高爾夫球場、別墅等內外資均禁止新建,以及博彩業、色情業等內外資均禁止投資等。
咨詢問題:請介紹一下《目錄》的主要功能與適用政策。
回復意見:《目錄》是我國引導外商投資的重要產業政策。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可以享受進口設備免關稅等優惠政策。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西部地區的鼓勵類項目可以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是有關部門實行外資準入管理的主要依據。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目前除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須核準外,其他項目基本上由地方政府辦理備案手續,切實提高投資便利化程度。
咨詢問題:請問2017年版《目錄》與2015年版《目錄》如何銜接?
回復意見:2017年版《目錄》發布后將有30天左右的過渡期,2017年7月28日起正式施行,在此之后核準或備案的外商投資項目依照2017年版《目錄》執行,在此之前核準或備案的外商投資項目依照2015年版《目錄》執行。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 年修訂)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
1. 木本食用油料、調料和工業原料的種植及開發、生產
2. 綠色、有機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鮮果品、茶葉栽培技術開發及產 品生產
3. 糖料、果樹、牧草等農作物栽培新技術開發及產品生產
4. 花卉生產與苗圃基地的建設、經營
5. 橡膠、油棕、劍麻、咖啡種植
6. 中藥材種植、養殖
7. 農作物秸稈資源綜合利用、有機肥料資源的開發生產
8. 水產苗種繁育(不含我國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
9. 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樹種草等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建設、經營
10.水產品養殖、深水網箱養殖、工廠化水產養殖、生態型海洋增養殖
二、采礦業
11. 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發和礦井瓦斯利用
12. 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務形式)及相關新技術的開發應用
13. 物探、鉆井、測井、錄井、井下作業等石油勘探開發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
14. 提高礦山尾礦利用率的新技術開發和應用及礦山生態恢復技術的綜合應用
15. 我國緊缺礦種(如鉀鹽、鉻鐵礦等)的勘探、開采和選礦
三、制造業
(一)農副食品加工業
16. 安全高效環保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含蛋氨酸)開發及生產
17. 水產品加工、貝類凈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開發
18. 蔬菜、干鮮果品、禽畜產品加工
(二)食品制造業
19. 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的開發、生產
20. 森林農產品加工
21. 天然食品添加劑、天然香料新技術開發與生產
(三)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
22. 果蔬飲料、蛋白飲料、茶飲料、咖啡飲料、植物飲料的開發、生產
(四)紡織業
23. 采用非織造、機織、針織及其復合工藝技術的輕質、高強、耐高/低溫、耐 化學物質、耐光等多功能化的產業用紡織品生產
24. 采用先進節能減排技術和裝備的高檔織物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25. 符合生態、資源綜合利用與環保要求的特種天然纖維(包括山羊絨等特種動 物纖維、竹纖維、麻纖維、蠶絲、彩色棉花等)產品加工
(五)紡織服裝、服飾業
26. 采用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的服裝生產
27. 功能性特種服裝生產
(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
28. 皮革和毛皮清潔化技術加工
29. 皮革后整飾新技術加工
30. 皮革廢棄物綜合利用
(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31. 林業三剩物,“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綜合利用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生產
(八)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32. 高檔地毯、刺繡、抽紗產品生產
(九)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
33. 酚油加工、洗油加工、煤瀝青高端化利用(不含改質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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