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規字〔2019〕6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8〕19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1號)有關規定,現將《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19年10月9日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就業見習基地管理,切實做好青年在我市的就業見習工作,根據《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8〕19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1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就業見習基地是指面向社會征集,經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就業見習單位。
本辦法所指就業見習人員是指離校未就業(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
第三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本市就業見習基地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組織實施。
市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是本市就業見習基地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就業見習基地申請材料受理和評估。
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四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成立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有權申請就業見習基地認定。
第二章 見習基地的申請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申請認定就業見習基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管理規范,有從事就業見習工作的積極性;
(二)具有見習師資力量,能根據需要在見習期間為見習人員安排見習指導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
(四)能夠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提供不低于規定標準的生活補貼,能夠保障見習人員合法權益;
(五)每年能夠提供非臨時性、具有一定知識技術含量、專業性強的見習工作崗位,接收見習人員20人以上,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錄用見習人員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第六條 申請認定就業見習基地,應當向市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表》;
(二)《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崗位需求信息表》;
(三)申請單位的培訓條件和師資情況說明,見習人員見習管理制度。
申請單位應當在申請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
第七條 市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并進行核實;
(三)由至少2名工作人員對申請單位的工作環境、見習崗位、見習工作計劃等進行實地核查。
第八條 市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實申請材料后,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核;經復核符合條件,并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正式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就業見習單位通過我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網站統一發布就業見習崗位信息。
第十條 就業見習單位應與見習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見習協議。見習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就業見習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見習人員的姓名、住址、畢業院校;
(二)見習期限、就業見習補貼發放時間;
(三)見習計劃安排;
(四)崗位職責;
(五)見習待遇;
(六)見習單位和見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七)見習協議的解除條件;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見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第三章 見習單位職責
第十一條 見習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提供合適的見習崗位,必要的見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見習環境;
(二)為見習人員安排見習指導和管理人員;
(三)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對見習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技能培訓,保障見習人員合法權益;
(五)見習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見習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安排見習人員從事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勞動;
(二)安排見習人員工作違反國家和本省相關工作時間規定;
(三)其他影響見習人員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為;
(四)當期接收見習人員人數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30%。
第四章 見習基地管理
第十三條 見習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已認定的見習基地在認定期限內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再具備第五條所列認定條件的,經評估后由認定機關取消其見習基地資格。
第十四條 市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每兩年對見習基地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就業見習基地規章制度建設、就業見習條件、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須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就業率等。
第十五條 對評估為不合格的見習基地,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取消其見習基地資格。被取消見習基地資格的單位,應當停止就業見習活動,財政不給予支付補貼,兩年內不予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
第十六條 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當每月向見習人員提供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的生活補貼。
見習基地先行支付生活補貼。見習期滿后,見習基地可向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經核實后,根據見習期限,由市財政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核撥經費補貼,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實際見習工作日計算),最長見習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辦理程序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促進就業政策項目辦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3號)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見習者屬于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對象或殘疾人的,見習期間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辦理程序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促進就業政策項目辦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3號)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見習單位在見習期滿后留用見習學員,見習者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用人單位留用補貼。辦理程序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促進就業政策項目辦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3號)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見習基地連續兩年每年接收就業見習人員超過50人(含50人),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60%以上(含60%)的,可申請認定為“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并根據兩年共接收就業見習人員的數量,按2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0000元,用于對見習人員的指導、培訓等。
第二十條 就業見習基地指導老師每年指導就業見習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指導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就業率達到70%以上(含70%)的,予以通報表揚。
第二十一條 上述所需資金從市級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中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指畢業2年內,并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的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中進行未就業登記且見習期內沒有用工備案、沒有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高校畢業生。
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學歷教育畢業生就業見習,參照本辦法關于高校畢業生的規定執行。
本辦法中16—24歲失業青年指已按《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辦理失業登記且失業登記處于有效期內的16-24歲登記失業人員。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發〔2015〕27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程序
附件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程序
一、經辦機構
(一)初核機構: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市高指中心);
(二)復核機構:中國南方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
二、申請程序
(一)就業見習基地。
1.申請對象。
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管理規范,有從事就業見習工作的積極性;具有見習師資力量,能根據需要在見習期間為見習人員安排見習指導和管理人員;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能夠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提供不低于規定標準的生活補貼,能夠保障見習人員合法權益;每年能夠提供非臨時性、具有一定知識技術含量、專業性強的見習工作崗位,接收見習人員20人以上,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錄用見習人員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成立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2.申請流程。
經市高指中心受理、初核通過后交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復核。復核后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將符合認定條件的單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核通過的單位,將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正式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并向社會公布。
(二)就業見習示范基地。
1.申請對象。
見習基地連續兩年每年接收就業見習人員超過50人(含50人),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60%以上(含60%)的單位。
2.申請流程。
經市高指中心受理、初核通過后交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復核。復核后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將符合認定條件的單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核通過的單位,將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正式認定為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并向社會公布。
3.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補貼。
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單位每兩年可申請1次,于11月10日前向市高指中心提出申請,經初核符合條件的,市高指中心于5個工作日內向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提交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南方人才市場管委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復核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見習單位提供的對公賬戶上。
三、申請資料
(一)就業見習基地。
申請就業見習基地提交材料:
1.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表》;
2.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崗位需求信息表》;
3. 申請單位的培訓條件和師資情況說明,見習人員見習管理制度。
(二)就業見習示范基地。
申請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提交材料:
1.《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申報表》;
2.《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評估表》。
(三)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補貼。
申請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補貼提交材料:
1.《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補貼申請表》;
2.《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學員補貼花名冊》。
附表:1.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表
2.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崗位需求信息表
3. 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申報表
4.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評估表
5. 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補貼申請表
6.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學員補貼花名冊
附表1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表
( 年)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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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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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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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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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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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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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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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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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工作部門和職務 |
聯系電話/傳真 |
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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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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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見習活動的 主要做法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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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違反稅務、工商、環保法規承諾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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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崗位需求信息表
( 年)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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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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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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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名稱 |
崗位職責 |
招收見習人員數 |
見習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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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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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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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見習待遇主要包括:生活補貼標準、食宿條件、社會保險等事項。
附表3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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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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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門、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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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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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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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見習活動基本情況 |
時間 |
見習 崗位數 |
見習 人員數 |
簽訂勞動合同人數 |
申領見習補貼金額 |
開展見習時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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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違反勞動、稅務、工商、環保法規承諾 |
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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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見習管理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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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附表4
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評估表
( 年)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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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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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門、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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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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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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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見習活動基本情況 |
時間 |
見習 崗位數 |
見習 人員數 |
簽訂勞動合同人數 |
申領見習補貼金額 |
參加見習匹配活動場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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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見習活動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
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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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附表5
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補貼申請表
申領單位(公章): 營業執照號注冊號:
申報人數: 人 申報補貼金額: 元
申領單位意見: 經手人: 審批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章) |
初審單位意見: 初審金額:¥ 元 (大寫): 經手人: 審批人:
年 月 日(章) |
中國南方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意見: 核定總金額:¥元 (大寫): 復核人: 審批人:
年 月 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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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廣州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學員補貼花名冊
申領單位(公章):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畢業院校 |
畢業時間 |
專業 |
見習起始時間 |
見習結束 時間 |
實際見習 天數 |
補貼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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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相關法規解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政策解讀 穗人社規字〔201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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