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 廣州暫緩征收2007年度車船稅稅款
——更新時間:2007-01-13 12:38:07 點擊率: 4638
關于暫緩征收2007年度車船稅稅款的通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國務院482號令)經國務院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根據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暫緩征收2007年度車船稅稅款的通知》(粵地稅發〔2007〕1號)的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含番禺區、花都區、南沙區、從化市和增城市地稅局)暫不受理2007年度車船稅申報征收工作,市內的廣東發展銀行車管所代征點、市內各“e路通”、“交費易”、“好易”電子自助繳稅點、廣州市郵政局代征點、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代征點的委托代征車船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工作相應停止;同時,車船免稅手續暫時停止受理。對于需補繳2006年及以前年度車船稅款的,應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
2007年度車船稅的征繳工作,待廣東省制定的具體辦法出臺后再行實施,有關事項將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O O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