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財政部批準,財政部會計司正在執行世界銀行貸款“現代財政制度與國家治理”技援項目中的一個子項目——“中國會計標準改革與完善”。其中,“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全面修訂完善研究”是該子項目下的一項子任務。該任務的目標是深入研究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施的問題及其解決方案,為全面及時修訂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提出意見建議,同時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結合我國企業實際情況,提出高質量的反饋意見。為此,財政部會計司希望聘請咨詢機構(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會計師事務所等,下同),就“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全面修訂完善研究”任務開展研究。該任務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分析研究業務模式發展對企業會計準則的影響,對如何在企業會計準則建設中加以規范提出具體對策。
二、借鑒國際經驗,跟蹤研究并翻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概念框架,研究提出國際概念框架修訂對我國的影響和在我國的適用性,并對我國基本準則修訂提出政策建議。
三、系統梳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項目之間相互關聯和彼此影響,對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體例、提升準則體系的一致性和協調性提出對策建議。
四、全面梳理我國現有會計準則,為提高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科學性和適用性、有序推進企業會計準則的修訂完善提出有關對策。
五、及時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最新進展,為我國參與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提供技術支持和反饋意見,并對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我國的影響和在我國的適用性提出建議。
附件中的工作任務大綱(TOR)說明了本任務的詳細工作要求。
對此工作任務有興趣的機構須提供以下信息,說明有能力完成本任務:
1.機構介紹;
2.本機構曾經完成過的類似任務經驗;
3.承擔本任務的核心成員及其他具有適當技能人員的信息(如專業領域、資歷、經驗、成就等)。
機構可以通過組成聯合體或選擇分包商加強能力。
有興趣的機構,請于2018年3月25日之前向我們表達意向,并提交本意向公告中要求的機構信息,見公告下方聯絡信息。
在收到三家以上機構的信息文件后,我們將按世界銀行“基于咨詢顧問資歷”的采購方法,評選出一家機構,并就合同事宜展開進一步磋商。
聯系人:邱穎陳瑜
電話:010-68552542
電子郵件:qiuying@mof.gov.cn chenyu@mof.gov.cn
郵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郵編:100820)
財政部會計司
2018年3月9日
附件: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全面修訂完善研究工作大綱(TOR)
世界銀行貸款“現代財政制度與國家治理”技援項目子項目“中國會計標準改革與完善”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全面修訂完善研究工作任務大綱(TOR)
經財政部批準,財政部會計司正在執行世界銀行貸款“現代財政制度與國家治理”項目中的一個子項目——“中國會計標準改革與完善”。該子項目的目標包括開展全面修訂完善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及其持續國際趨同研究,完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研究,中國政府會計準則建設相關問題研究,政府部門全面預算管理研究,注冊會計師行業國際化發展及監管研究,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研究和開展基于XBRL(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的應用案例研究。為此,財政部會計司希望聘請咨詢顧問,就該子項目下其中一項任務“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全面修訂完善研究”開展研究。
一、背景
(一)關于“中國會計標準改革與完善”子項目
改革開放以來,會計作為我國財政經濟工作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經歷了漸進式的改革歷程,我國在會計標準建設與實施等諸多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尤其是近年來,財政部在總結多年來會計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國內企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全面推進會計標準體系的建設和完善,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經濟全球化發展不斷加深,國際金融危機后續影響尚未完全消除,金融風險防范能力亟需提高。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這也對會計改革提出了更高的目標和要求。面對新形勢、新挑戰,為更好地發揮會計在財政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我們要積極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全面推進會計標準體系的改革與完善。
本項目依托數個子課題開展實施,各個子課題針對的實際問題和面對的挑戰是(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完整但仍有改進之處,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處于持續趨同過程中。
2.內控規范體系在企業中的指導性和適用性不強,部分企業內控體系建設與評價工作存在“走形式”的現象及人為逾越的問題,內控規范體系尚未在廣大小企業得到有效實施,金融行業內控失效案例頻發并且缺乏相應的內控規范。
3.我國目前的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實行以收付實現制政府會計核算為基礎的決算報告制度,無法全面準確反映政府負債,難以有效防范財政風險,無法完整清晰反映政府資產,不利于強化政府資產管理,無法科學合理反映政府成本費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
4.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在執業水平、內部治理、品牌管理、人才培養等方面與國際發達經濟體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財政部還面臨統籌現行開放承諾與國內監管需求、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推進審計監管等效戰略實施等一系列問題。
5.在從事會計工作的法定準入門檻不復存在的新形勢下,目前尚沒有建立起一套成體系的《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缺乏對會計人員行為的規范和引導,會計信息質量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6.XBRL是一種用來解決電子格式財務報告數據交換問題的計算機語言,推動XBRL的應用是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內容,但在推動過程中發現存在企業對于XBRL運用積極性不高,缺乏可借鑒經驗等問題。
(二)關于本任務
2006年,我國建成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從2007年1月1日起,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在所有上市公司執行,目前已經擴大到幾乎所有大中型企業。2010年4月,財政部發布了《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路線圖》,承諾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修訂與制定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項目保持同步。2014-2017年期間,我國新制定或修訂了14項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實質性的持續趨同。
《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要求,要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適時修訂、完善相關企業會計準則;同時要繼續保持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適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會計準則建設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如何修訂完善企業會計準則以更好滿足我國實務需要;同時,需要進一步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發展,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有利于維護我國利益的高質量反饋意見,并研究評估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有關要求在我國的適用性。為此,擬聘請專業機構開展相關研究,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修訂完善和國際趨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工作目標和范圍
(一)目標
第一,深入研究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施的問題及其解決方案,為全面及時修訂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提出意見建議;第二,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結合我國企業實際情況,提出高質量的反饋意見。
(二)范圍
本任務主要研究以下幾方面內容:
1.分析研究業務模式發展對企業會計準則的影響,對如何在企業會計準則建設中加以規范提出具體對策。
2.借鑒國際經驗,跟蹤研究并翻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概念框架,研究提出國際概念框架修訂對我國的影響和在我國的適用性,并對我國基本準則修訂提出政策建議。
3.系統梳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項目之間相互關聯和彼此影響,對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體例、提升準則體系的一致性和協調性提出對策建議。
4.全面梳理我國現有會計準則,為提高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科學性和適用性、有序推進企業會計準則的修訂完善提出有關對策。
5.及時跟蹤研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最新進展,為我國參與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提供技術支持和反饋意見,并對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我國的影響和在我國的適用性提出建議。
(三)方法
本任務應采取的研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資料收集。咨詢機構應收集、翻譯、整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和其他主要國家或地區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關于會計準則制定和實施的經驗。
2.調查研究。咨詢機構可通過問卷調查或實地調研等方式了解我國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情況,收集相關案例,聽取財務報告編制者、審計師、報告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3.組織召開會議研討。咨詢機構應至少組織召開2次研討會,邀請相關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和市場機構,聽取本研究的進展情況,對項目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4.參與財政部針對本子課題組織召開的課題評審會,請有關專家對研究成果進行討論和評估。
三、專業資歷
擬參與競爭的咨詢機構應具備但不限于以下條件:
1.能夠組成專門從事該項目研究的高效、穩定的研究團隊,研究團隊應擁有熟悉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等方面的專業人才至少3人。
2.有豐富的課題研究經驗和較強課題研究組織能力,過去5年內,承擔過相關課題或類似課題的研究任務。
3.能夠及時掌握會計準則領域國際發展動態,翻譯過會計領域的外文資料等;
4. 研究團隊應保證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投入本課題研究。
四、交付成果及時間計劃
(一)交付成果
本任務應向財政部會計司提供以下成果:
1.《企業會計準則全面修訂完善及國際趨同研究報告》(以下簡稱研究報告)研究提綱、報告初稿、報告二稿、報告終稿;
2.《企業會計準則全面修訂完善應用案例》(以下簡稱案例)初稿、二稿和最終稿。
上述研究成果應做到觀點鮮明且符合實際,內容完整、邏輯嚴謹、結構清晰、語言精練,并在研究報告的基礎上,提煉撰寫中英文摘要,長度建議控制在5,000字以內,且可以脫離報告全文獨立成篇。
上述所有成果均應提供中文文本,各提供3份打印稿,同時提供電子版。數據和表格需以Excel文檔提供。如有需要,還應提供英文文本。
(二)時間計劃
本任務開始時間預計不遲于2018年5月30日;
研究報告提綱交付時間不遲于2018年6月30日;
研究報告和案例的初稿交付時間不遲于2018年10月31日;
研究報告和案例的二稿交付時間不遲于2018年12月31日;
研究報告和案例的終稿交付時間不遲于2019年1月31日。
上述時間均為預估時間,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為準。
五、合同及付款計劃
中標咨詢機構將獲得一份總價合同。合同金額將在咨詢機構交付質量滿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體安排如下:交付研究報告和案例的初稿后支付30%;交付研究報告和案例的二稿后支付30%;交付研究報告和案例的最終稿后支付其余40%。
六、監督管理
咨詢機構向財政部會計司報告研究工作進展,并接受財政部項目管理辦公室和世界銀行項目管理團隊的監督。財政部會計司將為開展本任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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