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以前年度未抵免的國產設備投資額可以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抵免到期,是否同樣適用于原外商投資企業? 新法實施后,已取消國產設備投資抵免的稅收優惠政策,但對以前年度結余額如何處理?
答:經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電話通知》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其2008年度以前未抵免完的投資額可繼續抵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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