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2-11-28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國稅發[2008]54號)規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納入發票管理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統一管理,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發票監制章。《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來源:省局納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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