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維修:可以不收費,但要納稅
——更新時間:2009-02-25 04:12:16 點擊率: 3472
日前,湖北省丹江口市國稅局完成對一家電器銷售企業的納稅檢查,查處該納稅人收到電器生產廠家安裝維修費用,而未按規定申報納稅行為。按照規定,該公司除了補繳稅款以外,另被處以稅款0.5倍的罰款。
按照丹江口國稅稽查工作計劃,稽查干部小張和另外一位同事,對這家電器銷售企業2007年以來納稅情況實施稽查。當他們達到企業的電器賣場后,發現“終身保修”的字樣四處可見。在進戶前的稽查準備中沒有發現賬面異常的小張,頓時意識到企業有可能在“終身保修”做文章。小張向賣場工作人員打聽,了解到該公司的“終身保修”的內容:在電器正常使用年限內,所有更換的零配件全部免費,而且上門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
一般情況下,太多數電器經銷商的保修期限為1年或2年,而且保修費用均由電器生產廠家提供,為什么這家企業保修的做法如此不符合常理呢?于是,小張把檢查的重點鎖定在企業與電器生產廠家的結算往來上。通過對賬簿與記賬憑證的審核,發現該公司2007年以來,先后從兩家電器生產企業取得安裝維修費66335元,列為其他業務收入,而沒有進行申報納稅?!拔覀冋J為,我們賣電器的收入應該申報納稅。廠家給我們的安裝維修費,只能算是其他收入,不該交稅?!痹摴緱罱浝砣绱私忉尩馈?BR> 顯然,這是該公司的誤解。稽查干部小張說,根據國稅發[2004]136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企業取得的安裝維修費,從性質上看與銷售量掛鉤,理應如此處理。通過計算,應沖減進項稅金9638.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