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貿出口企業、生產型出口企業:
根據近期國家對出口退免稅政策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對出口退稅審核系統和相應的申報系統進行了調整升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外貿出口企業、生產型出口企業從2016年4月30日14:00開始,必須使用新版申報系統進行退(免)稅申報,外貿企業退稅申報系統的最新版本為2.0.2,生產企業退稅申報系統的最新版本為2.0.2。
二、本次升級不需要單獨升級退稅率文庫,該版本申報軟件已自帶最新版本的退稅率文庫,其版本號為 20160201。
三、本次升級調整內容詳見申報軟件的文檔說明。
四、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包括外貿企業申報系統、生產企業申報系統)的新版升級程序放置在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網站(http://www.szgs.gov.cn/)上,各出口企業應自行下載、安裝。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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