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區分偷稅和未按期申報
——更新時間:2009-02-26 02:33:43 點擊率: 3524
日前,新疆地稅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接到某私營企業負責人的電話,詢問如何區分偷稅和未按期申報行為,相關違章處理有何區別。咨詢員詳細講解了政策規定:
第一,兩者概念不同。
1.《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在上述違法行為基礎上,符合有關標準之一的為偷稅犯罪行為,即偷稅數額占應納稅數額的10%以上并且偷稅額在1萬元以上的;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
2.未按期申報,是指納稅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行為。
第二,兩者的處理不同。
1.偷稅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稅款,并處所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外,由司法部門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由司法部門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10%以上并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依前款規定處罰。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2.未按期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改正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