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運輸費可否抵扣進項稅?
——更新時間:2010-03-08 09:40:37 點擊率: 4778
問題內容: 請問天然氣公司取得的管道運輸專用發票,是否可按7%抵扣進項稅? |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行公路、內河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6]95號)規定: “三、有關業務規程 (一) 國稅機關 1.關于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試點地區“一窗式”比對要求 (1)目前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僅適用于公路、內河貨運業務,尚不能開具“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海洋運輸”等運輸發票,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貨運發票既包括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開具的公路、內河貨運發票,同時也包括不是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海洋運輸等貨運發票,因此國稅機關進行貨運發票一窗式票表比對時,其運費發票數據采集存在兩種方式。一是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開具并允許計算抵扣的公路、內河貨運發票,由一般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采集,此類貨運發票不填寫在《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中,以免造成重復采集。二是取得的不是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開具并允許計算抵扣的其他貨運發票,一般納稅人仍按照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的要求,填寫《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隨同其他申報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依據上述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管道運輸發票,按照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的要求,填寫《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隨同其他申報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抵扣進項稅。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國家稅務總局 2010/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