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被盜后,是否還需要繳納車船稅?
——更新時間:2012-04-06 09:01:46 點擊率: 3604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個人汽車被盜后,是否還需要繳納車船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