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繳費人 為做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政策的落實,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對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廣告業和娛樂業的繳費人,所屬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予以免征。 二、繳費人按照規定的申報繳納期限自行申報享受減免,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三、對本年度已經繳納的按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可以選擇申請退還或抵減2020年12月31日以后應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0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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