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
為推進發票在線應用系統(以下簡稱“開票系統”)應用工作,規范使用開票系統在線開具發票(以下簡稱“在線開票”)各環節管理,現對在線開票若干問題明確如下:
一、在線開票推廣要求和應用范圍
除只使用100元以下定額發票納稅人外,我市領購地稅發票納稅人應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分階段切換應用開票系統。在線開票使用電子類發票,涵蓋我市原有各類地稅發票使用范圍(不包括冠名發票)。電子類發票各票種適用范圍和取代原有票種具體說明見附件一。
二、在線開票開戶登記
(一)納稅人使用開票系統在線開票,須辦理開戶登記。新辦稅務登記納稅人要按《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辦稅事項業務規程》(以下簡稱我局《業務規程》)“首次領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提交首次領購發票申請時一并辦理開戶登記,提交資料中以《網上辦理發票事項登記表》(見附件二)代替《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納稅人切換使用在線開票方式,只需提交《網上辦理發票事項登記表》申請開戶登記。
(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要按照我局《業務規程》“首次領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在“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新一代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大集中”系統)受理、審批納稅人提交的在線開票開戶登記申請文書。在線開票使用電子類發票屬于不設限額計算機打印發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管理人員應根據納稅人行業、規模、核算水平和經營范圍等,合理確定供票參數和開票參數。納稅人切換使用在線開票方式,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不需派員實地核查。對新辦稅務登記納稅人申請在線開票或切換在線開票方式需增加開票金額上限、數量或開票項目,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須派員實地核查。
(三)納稅人需要調整開票系統供票和開票參數的,應按我局《業務規程》“首次領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交調整發票核定申請,提交資料中以《調整發票核定申請表》(見附件三)代替《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
(四)納稅人變更用戶開票類型(在集團用戶和非集團用戶之間變更),應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數據處理申請表》(見附件四)申請撤銷原有資格登記,再填寫《網上辦理發票事項申請表》申請新開戶登記。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查納稅人開票和納稅申報情況后,先在大集中系統撤銷納稅人原有資格登記,再受理審批新的開戶登記申請。納稅人尚未使用空白電子發票不需要辦理發票繳銷手續。
三、電子發票領購
(一)納稅人首次領購和增量領購電子發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要按我局《業務規程》“首次領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向納稅人發售發票。提交資料中以《網上辦理發票事項登記表》或《調整發票核定申請表》代替《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
(二)納稅人續購電子發票要辦理作廢電子發票驗銷手續,再按我局《業務規程》“續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提交續購電子發票申請。提交資料中以《電子發票使用與領購申請表》(見附件四)代替《發票使用與購(印)申請表》,并在“聲明”欄目說明當期有無發生遺失發票行為。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我局《業務規程》“續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審批,查詢開票系統比對納稅人開票與納稅申報情況,并在《電子發票使用與領購申請表》加具審批意見。發現納稅人實際開票金額數量與發票核定參數明顯不符的,要及時調整發票核定參數。
四、開具電子發票
(一)納稅人首次登錄開票系統在線開具發票時,要及時修改初始密碼并妥善保管新密碼。由于納稅人原因泄漏密碼造成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納稅人重置密碼要填寫《數據處理申請表》(見附件五),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重置。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申請人身份后,在《數據處理申請表》加具意見并為納稅人重置密碼。
(二)納稅人在線開票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如實填開發票,填寫開票項目明細說明內容不得超出核定開票項目范圍,對系統設定為非必填項目按實際填寫。對不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開票系統記錄發票數據,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發票違章處罰。
(三)納稅人要按發票印刷流水號從小到大打印、使用發票,有多個子用戶開票的集團用戶,子用戶應在所領用發票印刷流水號區間內按順序使用。納稅人打印發票不成功應及時作廢電子發票,按本文第五點第一款規定交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驗銷。
(四)使用開票系統開具的電子類發票不設記賬聯,納稅人按會計記帳要求通過系統生成記賬清單,作為賬務處理憑證。每張有效發票數據只能生成一次記賬清單。
(五)納稅人開具紅字電子發票按以下情況提供備查資料:
1.付款方未作賬務處理的,應取回發票原件并加蓋“已沖銷”戳記,附于紅字發票記錄所在記賬清單后備查;2.付款方已作賬務處理的,納稅人應取得原發票復印件和付款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附于記賬清單后備查。3.開具《建筑業統一發票(電子)》和《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電子)》紅字發票,必須取回發票原件和付款方書面證明,發票原件應加蓋“已沖銷”戳記,作為記賬清單附件備查。
五、電子發票驗銷
(一)正常開具的電子發票由開票系統自動驗銷。如納稅人有作廢電子發票,應將作廢發票代碼、號碼等內容記錄在紙質發票上,開票期后3個月內攜帶作廢發票原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作廢電子發票驗銷;逾期未驗銷作廢電子發票,不能繼續在線開票。
(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驗銷作廢電子發票,要在大集中系統核對系統記錄與作廢發票原件是否相符,查驗后在作廢發票票面加蓋“作廢”印戳,在大集中系統打印《作廢電子發票驗銷清單》并加蓋“發票(征收)管理專用章”交納稅人作為驗銷憑證。
(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大集中系統發現納稅人有電子發票驗銷不成功記錄,應立即核對并處理驗銷不成功記錄,對職責范圍內無法解決問題要及時上報。
六、電子發票數據補錄
(一)在線開票納稅人需要沖銷非電子發票時,應使用開票系統“發票補錄”功能錄入原發票信息,提交《數據處理申請表》、補錄發票原件或復印件、書面申請報告和付款方證明,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確認補錄發票信息。
(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開票系統審核補錄發票信息與原發票一致、補錄沖銷業務真實后,在《數據處理申請表》加具意見,在開票系統確認該補錄發票信息。
(三)納稅人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確認補錄發票信息后,可在開票系統開具該補錄發票紅字發票。
七、撤消發票異常狀態
發票異常狀態是開票系統反映的開票過程控制指標,包括作廢異常狀態、紅字發票異常狀態及停止開票狀態。開票系統出現發票異常狀態提示后,納稅人必須填寫《撤銷異常狀態申請表》,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解除。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實地核查納稅人開票與納稅申報情況后,如確認納稅人符合繼續在線開票條件,應在開票系統將相關發票狀態恢復為正常;如確認納稅人不符合繼續在線開票條件,應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或轉入非正常戶認定管理。
八、停止在線開票
(一)納稅人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注銷,應填寫《發票繳銷表》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電子發票繳銷手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銷電子發票,要在大集中系統錄入繳銷空白電子發票流水號;符合注銷條件的,應及時在大集中系統撤銷在線開票資格。
(二)納稅人申請暫停營業,應填寫《發票繳銷表》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電子發票繳銷手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銷電子發票應在大集中系統錄入繳銷空白電子發票流水號,在開票系統將納稅人開票狀態設置為異常,停止納稅人在線開票。
(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非正常戶認定,應在提交催報文書時將納稅人開票狀態設置為異常,停止納稅人在開票系統開具發票。
九、遺失發票
(一)納稅人遺失空白電子發票,要立即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交掛失報告并刊登遺失聲明。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大集中系統“發票掛失”模塊錄入遺失發票印刷流水號,視同遺失空白機打發票按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發票違章處罰。
(二)納稅人遺失已開具發票(未交付款方),應立即在開票系統作廢該電子發票,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交掛失報告并刊登遺失聲明。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大集中系統“作廢電子發票驗銷”模塊錄入遺失發票印刷流水號,選擇“遺失作廢”,按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發票違章處罰。如納稅人非開票當月遺失已開具發票,應立即辦理掛失,按開具紅字發票手續處理,備查資料中以遺失聲明代替紅字發票原件。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按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發票違章處罰。
(三)付款方遺失已開具發票,由付款方刊登遺失聲明,由開票方按遺失發票代碼、號碼查詢打印(復印)發票圖片,加蓋開票方公章作為入賬憑證。付款方刊登遺失聲明作為記帳憑證附件備查。
十、發票鑒定
(一)付款方(消費者)電子發票鑒定。付款方(消費者)可登錄廣東地稅門戶網站查詢電子發票數據信息,票面信息與系統記錄一致即可確認發票數據真實。已使用開票系統納稅人可通過開票系統查詢電子發票數據信息,票面信息與系統記錄一致即可確認發票數據真實。
(二)稅務機關電子發票鑒定
1.查驗電子發票數據真實性:稅務機關在開票系統查詢電子發票數據,票面信息與系統記錄一致可確認發票數據真實。2.查驗紙質發票歸屬:稅務機關在大集中系統按印刷流水號查詢紙質發票發售記錄,領購單位與票面記錄開票方一致即可確認紙質發票歸屬及狀態。3.查驗紙質發票真實性:稅務機關按發票鑒定技術要點驗證紙質發票是否為省局統一印刷電子類發票。
十一、應急開票
由于設備故障納稅人無法在線開票,可使用備用發票或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并及時報告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備用發票指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供應的7天用量定額發票。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要按我局《業務規程》“首次領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和“續購發票審批工作規程”有關規定,結合開票系統納稅人用票情況核定供應備用發票。
十二、電子發票年度檢查
電子類發票納入地稅發票年度檢查,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發票年度檢查。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核對納稅人電子發票庫存情況,比對納稅申報情況,核查納稅人是否存在違反發票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本通知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向市局反映。
附件:1.電子發票適用范圍一覽表.doc
2.網上辦理發票事項登記表.doc
3.調整發票核定申請表.doc
4.電子發票使用和領購申請表.doc
5.數據處理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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