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5〕399號
國家稅務總局對今后一個時期重點稅收風險事項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即,注重“四個突出”,橫向聯動,縱向互動,扎實深入推進重點稅收事項風險管理。
一是結合實際,突出抓好文件落實。總局〔2015〕399號中指定的重點稅收風險事項是總局對各地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成果的梳理和總結,是指導各地有效開展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落腳點和突破口。該局準確認識和理解總局對重點事項風險管理工作的新任務和新要求,主動與相關業務處室、信息中心進行對接,就事項分工、數據采集、提煉細化風險點、風險指標建設等內容加強工作配合,制發了《關于對總局下發的2015年下半年重點稅收風險事項進行責任分解的通知》,明確職責,工作配檔,深入貫徹文件要求,切實把行動統一到貫徹總局決策部署上來。
二是突出第三方涉稅信息應用,提高風險識別準確性。根據重點風險事項涉及的領域和內容,在加強征管數據、金融財務報表信息應用基礎上,加強與銀監局、藥監局、社保、建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獲取小額貸款公司名單、藥物購銷存和銷毀數據、醫保卡購藥數據、銀聯刷卡數據、建委開工竣工項目、勞保返還款、海關合同信息、財政補貼款等涉稅信息,實施資金流、貨物流、發票流的比對分析,鎖定重點風險事項中的風險納稅人,提高風險識別的準確性。
三是突出事項重點,人機結合,統籌派發應對。該局將總局文件中的12項重點風險事項作為近期風險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依托已經建立起的197個風險指標做好計算機自動識別;對現有風險指標未涉及的重點稅收風險事項,如:涉農及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風險事項、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及準備金稅前扣除風險事項,組織業務骨干開展專項人工分析,在此基礎上,提高風險點賦值,提升重點風險事項納稅人的風險等級。在風險任務派發過程中,以重點風險事項為索引,以點帶面,分類應對,將納稅人涉及的所有風險點統一派發,實現一次應對,重點突出,風險全清。
四是突出國地稅合作,減輕納稅人負擔。按照《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范》的要求,依托與國稅部門建立的風險管理合作機制,做好風險識別、風險應對和風險結果處理的協同。如,依托青島市國地稅光纖數據傳輸專線,定期交換信息,實現涉稅信息共享和風險應對成果的增值利用;定期召開風險管理合作聯席會議,統籌安排風險應對任務,對國地稅涉及的同一納稅人,共同開展風險應對,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五是實現成效表的自動統計,提升報送質量和效率。重點稅收風險事項工作成效統計表涉及地稅部門3張報表(1總2附),報表涉及信息量大,統計難度大。該局充分發揮風險管理系統應用較早,信息數據集中存儲的優勢,對報表涉及內容進行分析,探索利用明細數據,構建重點稅收風險事項工作成效自動統計工具,提高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實現市局集中自動編報,避免層層手工報送,既減輕基層局報表負擔,也確保了重點風險事項成效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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