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函[2016]344號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開展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團隊管理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6]48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省國稅局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迅速部署
開展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建設是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構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企業所得稅管理體系的重要舉措,是應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后企業所得稅管理出現的新情況、新形勢下加強企業所得稅事中事后管理的必然要求。各市國稅局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通知》和省國稅局績效考核有關要求以及省局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計劃安排,積極開展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工作。
二、加強組織,形成團隊合力
省國稅局已成立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以下簡稱“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各地市國稅局應加強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選派相關部門人員或外聘專家建立市級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并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以滿足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作為基礎性、日常性、長期性工作的需要。
各市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要集中優勢資源形成合力,按照稅務總局和省國稅局開展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管理工作的要求,承接省級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推送的任務,協助本局相關部門開展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應對工作,做好與地稅及兄弟單位的工作交流和協作,不斷提高風險應對能力。
三、做好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工作總結
各市國稅局請于2016年11月1日前,將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建設、風險應對等情況(包括查補稅款、發現風險點數量、風險應對有效率等)報省國稅局(所得稅處),省國稅局將根據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聯系人:梁彬,020-38352118。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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