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發[2016]133號
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6]75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近期納稅服務工作開展情況,逐項對照稅務總局提出的要求,全面細致地做好各項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省國稅局對有關事宜補充要求如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優化納稅服務工作
6月份是營改增納稅人首個納稅申報期,也是打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第二階段戰役的關鍵節點。各地國稅機關要高度重視,在《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實施基礎上不打折扣落實稅務總局提出的20項優化納稅服務工作要求,緊抓薄弱環節,結合實際情況深化運用,制定詳細服務優化升級方案,確保營改增納稅人首個申報期工作平穩有序、順暢運行。
二、加強宣傳,做好申報輔導工作
各級國稅機關要繼續通過辦稅服務廳、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加大對營改增政策的宣傳,營造更加濃厚社會氛圍。針對性開展營改增納稅申報輔導,提前制作各類申報表填寫樣表、輔導填報“二維碼”等,通過網站、手機APP等方式主動推送給營改增納稅人,提供上門輔導、首次申報專窗等多種優化便民辦稅措施。幫助納稅人合理選擇辦稅地點,引導納稅人錯峰預約申報,推廣多渠道申報方式,確保申報高峰期秩序井然、過渡平穩。
三、規范制度,全面保護納稅人權益
確保各項服務制度和兜底責任落到實處,一線窗口單位要切實落實好首問責任、限時辦結、延時服務、綠色通道、流動導稅、領導值班等服務制度及兜底責任,確保納稅人業務有人辦、咨詢有人答、疑難有人解。提高12366熱線咨詢質效,強化對技術服務單位監管,暢通投訴渠道維護納稅人權益。
各地國稅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督導檢查,對納稅服務工作落實不力的要嚴肅追責。省國稅局將對各地的落實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各地要于2016年6月3日前,將本通知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改進建議通過函件行文報省國稅局納稅服務處。
聯系人:馮超 聯系電話:020-38351912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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