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2016]104號
一、省內通辦的業務范圍
將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申報納稅、優惠辦理、宣傳咨詢等5大類41個事項納入辦稅事項省內通辦,其中:稅務登記類3項事項、稅務認定類14項事項、申報納稅類18項事項、優惠辦理類3項事項、宣傳咨詢類3項事項。具體通辦業務事項詳見附件1。
二、省內通辦的方式
納稅人辦理省內通辦業務事項,可采取以下方式辦理:
(一)網上辦理
納稅人網上辦理省內通辦業務可通過河南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辦理。目前河南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具有6大模塊,58項業務,涉及165項涉稅事項。納稅人除了可以辦理省內通辦業務事項外,還可以辦理其他涉稅事項。
納稅人網上辦理省內通辦納稅申報業務的,如需繳納稅款,應辦理授權(委托)劃繳稅款協議,并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進行劃繳。
(二)辦稅服務廳辦理
納稅人可選擇全省國稅機關任何一個城區辦稅服務廳辦理省內通辦業務,按規定提交相關涉稅資料,辦稅服務廳窗口人員受理后進行辦理。
納稅人選擇辦理省內通辦納稅申報業務的,如需繳納稅款,應辦理授權(委托)劃繳稅款協議,并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進行劃繳。
三、省內通辦的查詢
納稅人通過網上辦理方式辦理涉稅事項的,可在網上辦稅服務廳實時查詢辦理狀態;通過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項的,可向全省國稅機關任何一個城區辦稅服務廳查詢辦理狀態,辦稅服務廳應當及時為納稅人辦理涉稅查詢,并告知納稅人。
四、省內通辦的資料提交
納稅人通過網上辦理省內通辦業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備齊相應紙質資料并進行掃描或拍照,將其電子影像作為電子附件通過相應的系統進行提交,紙質資料由納稅人自行留存備查;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省內通辦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申請辦理的辦稅服務廳提交相關紙質資料,由接收資料的辦稅服務廳留存歸檔。納稅人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凡納稅人存在欠稅、違章行為未處理、稽查未結案等情況,或屬納稅信用等級D級企業、非正常戶的,應到稅務登記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相關涉稅事宜,不能辦理省內通辦事項。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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