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0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以下簡稱《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8號)的要求,為確保廣播影視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我省的順利推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3年8月1日起,我省從事廣播影視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二、根據《通知》規定,廣播影視服務業營業稅改征的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管。
三、廣播影視服務應稅服務范圍按照《通知》中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執行。具體包括: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發行服務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務。
(一)廣播影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是指進行專題(特別節目)、專欄、綜藝、體育、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電影等廣播影視節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務。具體包括與廣播影視節目和作品相關的策劃、采編、拍攝、錄音、音視頻文字圖片素材制作、場景布置、后期的剪輯、翻譯(編譯)、字幕制作、片頭、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復、編目和確權等業務活動。
(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以分賬、買斷、委托、代理等方式,向影院、電臺、電視臺、網站等單位和個人發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以及轉讓體育賽事等活動的報道及播映權的業務活動。
(三)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是指在影院、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以及通過電臺、電視臺、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有線裝置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業務活動。
四、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前有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事項按如下要求辦理:
(一)除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應稅服務年銷售額=2012年1月至12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3%)
按照現行營業稅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營業額按照未扣除之前的營業額計算。
(二)試點實施前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兼有應稅服務的試點納稅人,不需要重新申請認定,由主管國稅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自2013年8月1日(稅款所屬時期)起提供應稅服務的,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三)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四)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其他個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
(五)認定機關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后,由主管國稅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自2013年8月1日(稅款所屬時期)起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由主管國稅機關在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
五、廣播影視服務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廣東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廣東增值稅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使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以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具體事項見《關于廣東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發票事項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9號)。
試點納稅人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納入試點范圍且已在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具體事項見《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代開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11號)。
六、廣播影視服務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須通過普通發票開票軟件開具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具體事項見《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使用稅控系統及普通發票開票軟件有關事項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10號)。
七、試點納稅人自2013年8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應按規定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有關申報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八、試點納稅人應積極參加國稅機關組織的稅收業務培訓,同時按照國稅機關的要求,及時辦理稅務登記、稅種鑒定、發票種類核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控系統申請、發票領購、稅收優惠申請、出口退免稅登記等涉稅事項。
九、其他具體涉稅事項的辦理要求,請試點納稅人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主管國稅機關聯系或撥打12366服務熱線咨詢,也可登陸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portal.gd-n-tax.gov.cn/html/gdsite/index.htm) “營改增工作專欄”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涉稅事項的辦理程序。
十、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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