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2008年11月1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輔導期是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在這期間進票可以抵扣嗎?還是跨月才能抵扣,如果能抵扣也是月底前抵扣的嗎? 是不是跟轉正后一般納稅程序一樣?
答:在輔導期內,商貿企業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都要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予以抵扣,一般是當月認證下個月抵扣。
同時,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時,就按照一般納稅人計算應納稅額方法計算申報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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