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文書格式規范》的通知
——更新時間:2008-05-19 01:06:30 點擊率: 4451
關于印發《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文書格式規范》的通知
工商個字[2007]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將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為了依法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管理和服務工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文書格式規范》。現予印發,請貫徹執行。
附件:1、《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
2、《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文書格式規范》。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工商 農民專業合作社 登記 通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07年6月21日印 | |
附件: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 附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文書格式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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