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幫助其深入理解簡易注銷改革的意義,促其全面掌握有關具體規定、材料規范、內部工作流程,熟練相關軟件操作,為實施改革試點工作打好基礎。
(五)注重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政務網站等各類媒體進行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政策的宣傳解讀,全面準確宣傳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目的、意義、內容,倡導誠實守信,引導強化主體責任,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件3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總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浙江實際,對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社會投資創業活力。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辦事,簡化注銷程序,完善企業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市場交易安全,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在方便群眾辦事的同時,做到信息可查、風險可控、責任可糾,從而促進區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便捷高效。按照條件適當、程序簡便的要求,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二)公開透明。公開辦理企業簡易注銷的條件、程序、期限和審查要求,規范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和登記材料,優化登記流程,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場規則。
(三)控制風險。強化企業的法律主體責任,完善企業簡易注銷制度設計,保障交易安全,保護債權人、交易對象等第三人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主要內容
(一)區分注銷類型,創新注銷程序。根據企業自愿申請,允許浙江省行政區域內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且未進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公司(外資企業、登記后經營三年以上、注冊資本(金)在500萬元以上和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行業的27類企業除外)適用本簡易注銷程序規定。同時尊重企業自主權,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也可以自主選擇一般注銷程序。
(二)簡化注銷手續,提高登記效率。一是簡化注銷程序。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企業不再進行清算組備案及登報公告。二是簡化申請材料。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而直接以申請表格替代。三是改革公告方式。由原先的登報公告45天改為登記機關統一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其他政府網絡平臺上向社會公示10天。
(三)依托信息公示,加強社會監督。一是在簡易注銷公示異議期內任何組織和個人均可向登記機構書面提出異議。二是收到異議的終止簡易注銷程序,同時企業不得再次申請簡易注銷登記。
(四)明晰各方責任,保護合法權利。一是利用企業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對申請簡易注銷企業進行檢索審查,有警示、協助、凍結等不適宜使用簡易注銷程序的不予受理。二是明確由申請人對提交的表格、材料承擔合法、真實、有效的責任,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三是對惡意利用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逃避債務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登記機關依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投資人主張其相應民事責任,投資人違反法律、法規及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是簡易注銷程序中,企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登記機關可以根據《行政許可法》、企業登記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作出撤消注銷登記等處理,在恢復企業主體資格的同時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其相應權利。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刻認識企業簡易注銷程序的重大意義,建立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各地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確保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做好充分準備。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正式開展前,制定有關登記管理辦法及配套表格文書,建立企業簡易注銷內部工作流程及系統操作流程,升級修改準入登記軟件,保障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三)開展業務培訓。對全省窗口業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幫助相關人員深入理解簡易注銷改革的意義,全面掌握有關具體規定、材料規范、內部工作流程,熟練相關軟件操作,為實施改革試點工作打好基礎。
(四)注重宣傳引導。做好對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政策的宣傳解讀,全面準確宣傳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目的、意義、內容,倡導誠實守信,引導強化主體責任,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件4
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根據《工商總局關于開展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的通知》精神,結合九江實際,現就九江市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從方便企業、服務企業的角度出發,探索實行簡易注銷,暢通企業退出渠道,進一步深化九江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二、工作目標
適當放寬退出條件,簡化注銷程序,建立寬松便捷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降低市場退出成本,縮短市場退出周期,消除創業、創新顧慮,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按照條件適當、程序簡便的要求,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公開企業簡易注銷的條件、程序、期限和審查要求,規范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和登記材料。
(二)突破難點,穩步推進。針對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的特點和需求,在保障交易安全,保護債權人、交易對象等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切實解決市場退出登記實踐中的難點。
(三)強化責任,控制風險。強化企業、投資股東及合伙人的法律主體責任,完善企業簡易注銷制度設計,在創新程序的同時,通過有效措施,進一步明晰各方責任,不因簡易注銷而弱化相關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四、改革舉措
(一)簡化注銷程序。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企業不再進行清算組備案、登報公告。在申請注銷前,由申請企業與登記機關對簡易注銷登記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登記機關公示期限設定為7個工作日。營業執照遺失或無法繳回的,出具書面說明,登記機關在作出準予注銷登記決定時,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其營業執照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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