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就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明確要求。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相關政策——《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
咨詢問題:
為什么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整合?
回復意見: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于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弊端逐步顯現,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公平等問題日益突出。為深入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咨詢問題:
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進展如何?實施效果如何?
回復意見:
目前,全國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青海、寧夏8個省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部分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歸口、后整合”的路徑,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統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經辦管理資源,實行一體化經辦服務;通過完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處理特殊問題,做好制度銜接和實現平穩過渡。
這些地方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制度更加公平,基金抗風險能力進一步提升,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一體化,讓城鄉居民得到了實惠,也避免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重復建設。同時,也為全國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鑒。
咨詢問題:
當前,中央決定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義是什么?
回復意見: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推動保障更加公平,有利于實現管理服務更加規范,有利于促進醫療資源的高效利用。穩步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將促進全民醫療保障體系持續健康發展,為全面推進基本醫保制度整合奠定堅實基礎。
咨詢問題:
全面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么?如何把握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回復意見: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總體思路,是從政策入手,遵循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原則,“統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制、提升服務”。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實行“六統一”;突出理順管理體制,整合經辦機構,提供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突出提升服務效能,實現逐步過渡和平衡轉軌,建立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工作目標是: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持續健康發展。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三醫聯動,加強制度銜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并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后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四是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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