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被盜防偽稅控設備處理流程
——更新時間:2014-09-11 10:53:51 點擊率: 4394
一、標題: 丟失、被盜防偽稅控設備處理流程 二、業務概述: ywgs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被盜金稅卡、IC卡等防偽稅控設備,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三、政策依據: zcyj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9〕221號)。 四、辦理部門: blbm 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blsx 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主管稅務機關。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 當場受理。各級稅務機關按月匯總上報《丟失、被盜金稅卡情況表》。 七、辦理地點: bldd暫時沒有內容! 八、應提供資料: tgzl 一、《丟失、被盜金稅卡情況表》2份; 二、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 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九、辦事程序: bscx 一、受理審核。 (一)調閱一般納稅人信息及防偽稅控設備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審核; (二)審核《丟失、被盜金稅卡情況表》相關項目填寫是否完整準確,印章是否齊全; (三)紙質資料不全或填寫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二、核準。如納稅人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在《丟失、被盜金稅卡情況表》上簽署意見。 三、資料歸檔 十、告知文書: gzws暫時沒有內容! 十一、其他說明: 暫時沒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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