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紅字運輸業發票通知單審批辦稅流程
——更新時間:2014-09-11 10:54:10 點擊率: 3686
一、標題: 開具紅字運輸業發票通知單審批辦稅流程 二、業務概述: ywgs在開具紅字發票前,如無法收回全部聯次,受票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受票方為營業稅納稅人的,向主管地方稅務局填報《申請單》,受票方為增值稅納稅人的,向主管國家稅務局填報《申請單》。 三、政策依據: zcyj《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使用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01號) 四、辦理部門: blbm受票方為營業稅納稅人的,向主管地方稅務局填報《申請單》,受票方為增值稅納稅人的,向主管國家稅務局填報《申請單》。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blsx暫時沒有內容!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七、辦理地點: bldd主管稅務機關 八、應提供資料: tgzl《申請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受票方留存,第二聯由受票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申請單》應加蓋受票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九、辦事程序: bscx一、受理審核 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發現報送的資料不完整不齊全,存在疑點,未按照規定加蓋印章,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等情況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 二、核準出具 審核無誤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出具《開具紅字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受票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由受票方送交承運方留存;第三聯由受票方留存。《通知單》應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三、資料歸檔 稅務機關應將《通知單》按月依次裝訂成冊,并比照發票保管規定管理。 十、告知文書: gzws《開具紅字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通知單》 十一、其他說明: 暫時沒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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