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2019年之后稅款所屬期的經營所得需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以下簡稱ITS)辦理申報,可由被投資單位代為辦理,也可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被投資單位代為辦理申報 被投資單位可通過ITS系統扣繳客戶端代經營所得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B表)》申報。扣繳客戶端可通過深圳稅務官網(http://shenzhen.chinatax.gov.cn)“辦稅服務-軟件下載”欄目下載,身份認證使用的手機號碼和網報密碼,與電子稅務局稅號登錄使用的手機號碼和登錄密碼相同。 ITS系統扣繳客戶端支持銀行端查詢繳稅和個人三方協議繳稅(目前不支持使用被投資單位的三方協議繳稅)。 二、納稅人自行申報 經營所得納稅人可通過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ITS系統WEB端)自行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BC表)》申報。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使用https://its.shenzhen.chinatax.gov.cn地址訪問或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的自然人登錄方式訪問。 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支持銀聯卡在線支付和個人三方協議繳稅。 三、個人三方協議簽訂 如需通過個人三方協議繳稅,經營所得納稅人本人可在登錄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后,鏈接到“深圳本地業務”,網上簽訂個人三方協議。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19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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