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稅〔2022〕30號
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南沙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29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意見抓好落實。
一、加強部門協同。積極發揮財稅部門職能作用,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相關部門協作,成立專項工作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跨部門協商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工作合力。
二、細化落實政策。加強政策研究,制定優惠政策實施辦法、申報指南和工作指引,明確來源于南沙所得的界定辦法、享受優惠的身份條件、個人稅負的計算方法等事項,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報辦理。
三、做好宣傳輔導。制定優惠政策宣傳解讀方案,解讀應簡單易懂,確保享受對象應知盡知,政策宣傳到位。稅務部門要加強納稅服務,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滿意度。
四、嚴格風險管理。制定風險防范措施或預案,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嚴格優惠政策執行,對違法違規、虛假申報等行為嚴肅查處,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政策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本級無法處置的要及時向上報告。
五、及時開展評估。政策執行中及時總結評估,每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向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書面報送政策運行及評估情況報告。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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