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2014]32號
海關總署:
《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
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
一、進口關稅稅率
(一)最惠國稅率:
1、對燃料油等部分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見附表1)。
2、對感光材料等46種商品繼續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見附表2)。對激光照排片(稅號:37024321)按10%稅率從價征稅。
3、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的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二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見附表3)。
4、對10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實行海關核查管理(見附表4)。
5、其他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
(二)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見附表5):
1、對原產于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老撾的1891個稅目商品實施亞太貿易協定稅率;
2、對原產于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緬甸、老撾和柬埔寨的部分稅目商品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3、對原產于智利的7347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4、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6546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5、對原產于新西蘭的7358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6、對原產于新加坡的2794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7、對原產于秘魯的7124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8、對原產于哥斯達黎加的7320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9、對原產于瑞士的7110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10、對原產于冰島的7248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冰島自由貿易協定稅率;
11、對原產于香港特別行政區且已制定優惠原產地標準的1812個稅目商品實施零關稅;
12、對原產于澳門特別行政區且已制定優惠原產地標準的1315個稅目商品實施零關稅;
13、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622個稅目商品實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協定稅率。
(三)特惠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雙邊換文情況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對原產于孟加拉國和老撾的部分商品實施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特惠稅率;對原產于埃塞俄比亞、布隆迪、赤道幾內亞、剛果(金)、吉布提、幾內亞、幾內亞比紹、萊索托、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里、莫桑比克、南蘇丹、塞拉利昂、塞內加爾、蘇丹、索馬里、坦桑尼亞、烏干達、乍得、中非、阿富汗、也門和瓦努阿圖共24個國家的部分商品實施97%稅目零關稅特惠稅率;對原產于安哥拉、貝寧、多哥、厄立特里亞、科摩羅、利比里亞、盧旺達、尼日爾、贊比亞、東帝汶、柬埔寨、緬甸、尼泊爾和薩摩亞共14個國家的部分商品實施95%稅目零關稅特惠稅率;對原產于毛里塔尼亞和孟加拉國的部分商品實施60%稅目零關稅特惠稅率(見附表6)。
(四)普通稅率維持不變。
二、出口關稅稅率
“出口稅則”的出口稅率不變,并對生鐵等部分出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出口商品稅率見附表7。
三、稅則稅目
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見附表8)。
調整后,2015年稅目數共計8285個。
以上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附表:
1.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
2.進口商品從量稅及復合稅稅率表
3.關稅配額商品進口稅率表
4.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稅率表
5.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略)
6.進口商品特惠稅率表(略)
7.出口商品稅率表
8.進出口稅則稅目調整表
內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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