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會〔20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等相關規定,現就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備方式與報備時間
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實行網上報備。報備網址為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acc.mof.gov.cn),報備時間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報備內容
(一)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以及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內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變動情況的說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分所的會計師事務所,說明應當包括自由貿易試驗區分所業務開展情況,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分所在人員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技術標準和質量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實施實質性統一管理情況等。
(二)持續符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條件相關信息(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股東情況等)。
(三)2021年度經營情況。
(四)會計師事務所國際業務等開展情況及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情況。
(五)會計師事務所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情況。
會計師事務所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還應當提交保單復印件(保險期間應當涵蓋2021年1月1日至報備日)。
三、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年度報備內容
(一)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
(二)持續符合分所執業許可條件相關信息;
(三)2021年度經營情況。
四、會計師事務所年度自查自糾報告報備
會計師事務所應通過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自查自糾報告”模塊,報備上一年度自查自糾報告。其中,執業質量情況相關內容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其他內容應于2022年5月31日前提交。
設立分所的會計師事務所,其年度自查自糾報告由事務所總所統一提交,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總所及各分所情況。
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年度自查自糾報告應當加蓋事務所總所公章、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簽章。
五、年度報備相關要求
(一)請會計師事務所登錄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后,按系統規定格式填寫報備內容。會計師事務所對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相關制度執行情況及變動情況說明等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對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由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和分所負責人聯合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印章。報備情況簡要說明和保單復印件按系統提示進行上傳。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應當高度重視,優化服務,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督促本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按時完成報備,并認真核查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提交的報備材料,包括:相關信息是否完整,特別是合伙人(股東)的身份證號等基礎信息;會計師事務所填寫的上年審計業務收入、出具審計(鑒證)報告數量是否與業務報備相關數據相符;會計師事務所報備信息和工商登記信息是否一致;自查自糾報告是否與行政處罰、行業懲戒記錄相符等。發現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未持續符合執業許可條件或存在其他問題的,嚴格按照財政部令第97號文件相關規定處理。
(三)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報備完成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應當認真做好報備信息及相關行政管理工作的匯總分析,形成本地區的行業管理綜合報告,經分管廳(局)領導審定同意后,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報財政部會計司,并上傳至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各地區行業管理綜合報告應當包括本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報備審查情況,規模分布和數量變動情況,本地區執行財政部令第97號文件等有關情況,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下一步需統籌協調的問題以及相關工作建議,以及在深化行業改革、加強行業管理中的重要措施及成效、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等。
報備期間,報備業務聯系人請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各單位不得在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上傳、處理、傳輸涉密的文件資料。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聯系電話:010-68552535 010-68552934(帶傳真)
技術支持電話:010-68553117
財政部辦公廳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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