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公告〔2020〕8號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6號),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將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附件所列16項商品,稅委會公告〔2019〕6號規定的排除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繼續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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