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消字〔2018〕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商品和有關服務質量提升,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總體部署,現就開展2018年紅盾質量維權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紅盾質量維權行動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不斷創新市場監管方式方法,強化重點領域消費維權,提升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執法效能,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和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促進了商品和服務質量整體提升,有力地維護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是,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當前商品和服務質量水平與新時代廣大消費者的期待還存在不少差距,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時有發生。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對我們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和新發展理念,把紅盾質量維權行動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重要抓手,綜合運用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創新體制機制,全面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促進供給質量不斷提升,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切實做好質量維權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點全面強化監管執法。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當前商品和服務質量突出問題,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著力加強商品和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力度,積極開展執法聯動,提升案件查辦效能;要圍繞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經營行為突出問題,著力加強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規范監管,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要圍繞重要節日時段,突出農村集貿市場、小商店、小超市等市場主體,集中力量開展專項市場監管執法,遏制假冒偽劣和不合格商品流向農村市場。要圍繞落實信息化系統使用要求,著力加強全國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系統和全國消費侵權案件數據庫的開發和應用,進一步提升監管執法信息化水平。
(二)督促經營者依法履行質量主體責任。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商品市場監管執法,對經營者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執行情況,所經營商品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說明書以及生產廠廠名、廠址、警示標志等標識標注情況,其他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信息進行全面檢查。加強行政指導,引導經營者履行商品質量主體責任,主動落實進貨檢查驗收、進(銷)貨臺賬、商品質量承諾、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消費糾紛和解等制度,誠信守法經營。配合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及相關行業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行業規范工作,加強對經營者的宣傳教育,指導其完善質量管理制度,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促進行業自律。
(三)加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力度。根據全國12315投訴舉報數據分析、相關政府部門質量監管信息、媒體關注熱點以及互聯網商品質量抽檢信息,2018年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的重點是家用電器、服裝鞋帽、裝飾裝修材料、兒童用品、汽車配件以及殘疾人輔助器具等六大類商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轄區實際,統籌規劃,科學制定本省抽檢方案,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本轄區商品質量抽檢工作。工商總局將繼續委托部分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重點商品質量抽檢(具體安排見附件1),并結合抽檢工作計劃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質量抽檢。委托抽檢任務將通過全國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系統下發。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完成抽檢任務,抽檢結果以及相關報表報告所涉及事項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流程全部結束且法律效力確定后方可報送總局。承擔網絡抽檢任務的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在任務啟動之前向工商總局報送抽檢計劃,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四)擴大商品質量抽檢社會影響力。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商品質量監管執法成果,特別是商品質量抽檢結果的宣傳工作。要及時以新聞發布會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商品質量抽檢情況。要主動通過報刊雜志、電視節目、新聞網站等,特別是要依托工商總局官方網站、中國消費者報等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宣傳渠道發布商品質量抽檢信息,并結合兒童節、國慶節等重要時間節點發布消費提示警示信息,進一步擴大抽檢結果影響力。要通過“一會兩站”深入社區、學校、企業等開展多種形式消費教育引導,解讀質量抽檢工作,宣傳商品質量相關知識,提升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維權能力。要及時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對在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中形成的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必須依法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到經營者名下,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五)大力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放心消費創建活動,以貫徹落實《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工商總局關于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 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見》等規章、規范性文件為重點,切實保護消費者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利,督促經營者切實履行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有關服務領域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在維修售后中介等服務中欺詐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家用電器、通訊器材、家具、汽車零配件等重點領域經營行為及售后服務的治理力度,集中解決經營行為不規范、售后服務無保障、維修服務質量差等方面突出問題,切實提升重點領域的售后服務質量和水平。
(六)強化消費侵權案件查辦工作。要依法強化商品質量抽檢后處理工作,對抽檢中發現的假冒偽劣和不合格商品,必須及時立案查處。工商總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商品質量抽檢后處理工作督查。要大力推進“訴轉案”工作,認真梳理分析消費者投訴舉報,篩查違法線索,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立案調查。涉及生產領域案件線索的,及時通報質檢部門;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基層執法辦案工作的指導,加強案件督查協辦,強化部門間、區域間的協調協作和執法聯動,對重大典型案件掛牌督辦,限時辦結。
三、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明確工作責任。要認真落實工商總局工作部署,細化工作措施,確定工作時限,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省級以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主動開展商品質量抽檢工作的,要向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報送抽檢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加強協作配合。要加強與工信、質檢、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暢通的信息交流機制,及時互通監管信息和案件線索,聯合開展監管執法,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三)加強檢查指導。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本轄區內商品質量工作開展情況,加強檢查指導,確保承檢單位和檢測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抽檢工作。總局將適時派員參與相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工作。
(四)及時報送材料。各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填報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統計表、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匯總表,并分別在7月上旬前報送半年數據匯總、10月上旬前報送第三季度數據匯總、2019年1月上旬前報送第四季度數據匯總。承擔總局委托抽檢任務的,要按照總局重點商品抽檢計劃安排,在完成時限的當月20日前報送抽檢工作總結及報表;承擔網絡抽檢任務的,要在抽檢任務啟動前向總局報送抽檢方案。各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在2019年1月上旬前報送2018年度紅盾質量維權行動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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