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房地產企業自建的商品房用于公司自身的辦公用房是否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更新時間:2009-04-17 03:13:40 點擊率: 3763
內資房地產企業自建的商品房,后來用于公司自身的辦公用房,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該事項是否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
如果房地產企業自建的商品房,在實施新稅法后用于公司自身的辦公用房,因未涉及產權的轉移,可以不用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