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額戶申請核定(調整)納稅定額
——更新時間:2014-09-11 10:56:32 點擊率: 3193
一、標題:
定期定額戶申請核定(調整)納稅定額
二、業務概述:
ywgs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包括經營數量)或所得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定期定額征收稅款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三、政策依據:
zcyj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通知》(國稅函〔2006〕11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簡并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77號)。
四、辦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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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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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七、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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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應提供資料:
tgzl 《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1份
九、辦事程序:
bscx 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程序:? (一)自行申報。定期定額戶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填寫有關申報文書。申報內容應包括經營行業、營業面積、雇傭人數和每月經營額、所得額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申報項目。本項所稱經營額、所得額為預估數。 (二)核定定額。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采取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額,并計算應納稅額。 (三)定額公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公示地點、范圍、形式應當按照便于定期定額戶及社會各界了解、監督的原則,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四)上級核準。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示意見結果修改定額,并將核定情況報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填制《核定定額通知書》。 (五)下達定額。將《核定定額通知書》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 (六)公布定額。主管稅務機關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范圍內進行公布。
十、告知文書:
gzws 《核定定額通知書》 《不予變更納稅定額通知書》 《未達起征點通知書》
十一、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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