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機構取得收入如何計算繳納營業稅?
——更新時間:2012-04-06 09:09:16 點擊率: 3448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專利代理機構取得收入如何計算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中有關“代理業”規定,代理業是指代委托人辦理受托事項業務。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業代理業務,并取得代理費收入的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代理業”項目征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76號)第四條規定,代理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向委托方實際收取的報酬,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利代理服務以專利代理總收入減去付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專利規費余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