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創字〔2016〕80號
各有關單位:
為順利開展2014年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專項項目(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項目)驗收工作,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創〔2015〕6號)有關規定,現就創新基金項目驗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
廣州市2014年立項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中的創新項目和重點項目。
二、驗收程序
具體程序如下:
(一)項目承擔單位填寫驗收材料,提出驗收申請,將驗收申請和相關材料送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技創新委)審核,市科技創新委委托科技服務機構受理驗收材料;
(二)市科技創新委委托科技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評審,提出專家驗收意見,并將項目驗收結果報送市科技創新委;
(三)市科技創新委對項目驗收結果進行審查,確定驗收結論,將確定的驗收結論反饋給項目組織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
(四)項目承擔單位在通過驗收后1個月內按專家驗收意見完善驗收材料,提交市科技創新委進行驗收資料歸檔,已申報科研成果登記的項目承擔單位,由市科技創新委發放《驗收證書》。需整改的項目,請于收到整改通知后六個月內,再次報送驗收材料,由科技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評審。
(五)驗收專家名單和驗收結果將在市科技創新委門戶網上公布。
三、驗收材料
(一)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書。
(二)項目合同書復印件。
(三)市科技計劃項目專項經費下達文件。
(四)項目工作總結報告(包括技術研發情況、有關試驗和檢測情況、分工合作情況、所獲成果、專利及有關產品/樣機數據、經費使用情況、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購置清單、經濟和社會效益情況、用戶使用報告等內容)。
(五)證明技術指標完成的資料,(如檢測(驗)報告(由第三方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研制樣品、樣機的圖片和數據);證明經濟指標完成的資料(如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
(六)創新項目提供經費決算表、自籌資金支出明細表以及銷售發票清單及發票復印件;重點項目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七)項目在合同執行期內所取得的新產品、成果、專利(授權和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新藥證書、臨床研究報告或臨床批件、許可證等,承擔的科技項目、獲得的科技成果獎勵,公開發表的論文、專著、經濟效益等材料復印件。
(八)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
以上材料加封面、目錄按順序裝訂成冊,其中創新項目一式四份,重點項目一式六份,報送組織單位審核、蓋章。
四、驗收形式
采用專家會議評審驗收。
五、驗收材料提交時間和受理點
請項目承擔單位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17時前將驗收材料報送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
六、聯系方式
材料受理點: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新基金服務部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37號702室
聯系電話:83491558,83491565
傳 真:83491559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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